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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隨筆(6)
2011/06/12 18:52:12瀏覽218|回應0|推薦1

日前新聞報導新北市某高職學生上體育課被球打到,導致腦震盪,檢方起訴體育老師乙事,著實震驚了教育界和社會!學生於課堂上發生意外,老師多少需付一些責任,然亦要看事情的原委為何?就此事而言,學生被球打到,純屬意外,而非故意犯行,如此就起訴老師,是否過於嚴苛,實值得探討!

在現今少子化的社會中,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心中的寶貝,生怕他們有任何一點的閃失,這種心態能予以諒解!但不問清事實就提告,是否太不明事理或有其他居心?!據了解此案,受害家長先是提出民事訴訟,敗訴後進而提出刑事訴訟,刑事部分前二次檢方均不予起訴,而此次為何起訴不得而知?憑心而論,上體育課時,被球打到或是跌倒等意外,時而易見,就像任何體育競賽中選手受傷,亦是經常發生的事!需如此大費周章地上法院嗎?

深究本案,學校及該體育老師的危機意識實在該檢討,若於事情發生的當下即予以慰問及處置,事情應不至演變成今日的局面!不過這是一般公家機關、學校的通病,事情發生了當作沒事,等見報了或被批露出來了,才來「亡羊補牢」,這種心態實在要不得,應徹底檢討改進!家長們亦應體諒老師們,就此事老師的疏失應還不致於要被起訴吧?!若是如此,誰還敢當老師呢?老師這個行業,現已不似廿、卅年前那麼好當了!現在老師被打、被告的事屢見不鮮,「師恩浩蕩」、「尊師重道」已是歷史名詞了!老師們個個為了自保,大都以悶不吭聲來面對,相對的助長了此歪風!我們不禁要問: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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