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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志 偉 日 記 大 揭 密
2007/10/11 10:10:56瀏覽1372|回應2|推薦15

 

 

散客今天凌晨半夢半醒之際,元神出竅,閱讀到新聞局局長謝志偉昨天的日記,當場驚醒,涕泗縱橫,肅然起敬。

 

散客深知日記屬於個人隱私的道理,但是基於志偉兄這篇日記異常,復以散客秉性正直、仗義,畢生看不得有人受「委屈」,為能解救他於公開與否的掙扎苦淵,散客也就顧不了什麼三七二十一的道德,就此公開日記內容於下,以昭公正:

 

日期:10/10   天氣:陰

 

今天早上,我去總統府前升完旗(沒有唱國歌,因為那是國民黨的黨歌),看完閱兵大典(可惜因為天候不佳,神龍部隊沒辦法拿著我準備好的【台灣入聯】大布條跳傘),突然覺得鼻子有點發癢,就決定先回家吃感冒藥,下午再去斗六踩街遊行。

 

沒想到一回家就看到新聞媒體曲解了我昨天的發言,當場憂憤成疾,頭痛欲裂。

 

台灣的媒體人怎麼這麼蠢呢?竟然會不懂我說:「杜部長的行為,一種是挖鼻孔,一種是嗤之以鼻」,是一種對杜「嗤之以鼻」的高級罵人藝術,是極端淺顯的政治語言。

 

回想起10/8當天,我確實有看到一顆灰黃帶綠的微粒子,從杜正勝的鼻孔下方半毫米處出現,但又迅速隱沒在他的手指之間。因為出現時間只有0.01秒,我以為沒什麼大不了的,就沒有去提醒他注意一下禮儀。誰知道記者的攝影技術那麼厲害,這麼短的瞬間動作都能清晰補捉得到,不知道用的是什麼牌子的照相機,我真想也去買一台來玩玩。

 

唉,說起這個杜正勝,他的政治SENSE真是低到讓我心痛如絞!

 

照理說,吃喝拉撒睡,均乃動物日常必須之事,原本不必隱諱,也無需覺得羞恥;

只是,唉!既然衣冠加身,而且又堂皇作為一個政府公職大員,在國家殿堂上顯露禽獸行徑,確有舉措失當,不登大雅之弊。

 

古語有云:「光明磊落大丈夫」,又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沒睡就說沒睡,有挖就要承認有挖,這有什麼大不了的?德國人就是因為能夠這樣實事求是,所以才成為一個雙B大國,兩種車都能在國際車壇佔有百年不墜地位。

 

因此,當我看到杜部長那般虛與委蛇,不敢坦誠給大眾一個交待的龜縮態度,內心實在不恥,理當直接公開事實真相,無奈與杜部長同朝為官,又恐怕直言會被媒體惡意炒做,破壞本黨形象。所以我只好善用文學素養,含蓄的表達對他的挖鼻孔嗤之以鼻的本意,以免因為杜部長的一顆小鼻屎而造成民進黨員同志分裂

 

其實,我所說的:「杜部長的行為,一種是挖鼻孔,一種是嗤之以鼻」,蘊涵有兩種含義:

 

1.      不管杜部長對於記者的詢問是如何的置之不理,刻意迴避,但是我已經暗示大家,他「確實有」挖鼻孔。

2.      對他這種行為,我是嗤之以鼻的。

 

至於新聞中指稱,我所說的:「我沒有,是因為我來不及。」這句話,根本就是被媒體斷章取義,我的原詞是:「我沒有因為我的時間根本不夠用,連正事都來不及辦,哪裡還有閒工夫去挖鼻孔。」

 

可惡!台灣記者的素質如此低落,應該是我所主管新聞局的職責,我要即速提案立法,從今以後,強制記者都應該要熟讀教育部編撰的【新編成語典】,以免再有這種曲解語意,指鹿為馬的荒謬情事發生。

 

時間不早,我要趕快去準備踩街遊行的口號了。

 

這一次我決定要用爵士樂的曲調來吟唱這一則新譜的順口溜:

「臺灣是寶島﹐臺灣不能倒﹐民主不能亂﹐自己國家自己管﹐UN FOR TAIWAN」。

相信一定可以掀起遊行的高潮。

 

 

 尊重智慧財產權,此順口溜確實為謝志偉所謅。請點擊新聞連結   

國慶斗六踩街 謝志偉順口溜UN FOR TAIWAN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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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ugene8&aid=129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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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日記好
2007/10/11 17:09
這個日記好

落伍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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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實
2007/10/11 10:29
一篇真誠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