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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2 22:37:05瀏覽335|回應0|推薦1 | |
57 樓 團團圓圓的粉絲 發言於2008-07-02 22:20:25 0 0
1 樓 團團圓圓的粉絲 發言於2008-07-02 05:00:07 1 0 這則留言已經因為誹謗、威脅、攻擊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被刪除 >>>>>>>>>>>>>>>>>>>>>>>>>>>>>>>>>>>>>>>>>>>>>>>>> 我只説王前院長説的對 只有KISS燈灰ASS的人適任 我有指明是誰嗎 而且"燈的灰"是"東西" 不是人 我是那門子誹謗、威脅、攻擊或侵害他"人" 現在層峰名諱 所以不能説拍"X"? 怎麼我避諱都來不及 管管又興文字獄 真是東廠 下面沒了 >>>>>>>>>>>>>>>>>>>>>>>>>>>>>>>>>>>>>> 對不起 下面沒了 沒說清楚 怕管管往"歪"的想 我的意思是說 下面沒了 是下面的話兒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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