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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7 15:41:45瀏覽1874|回應3|推薦0 | |
各位朋友: 聲 明 今天 首先,我要感謝我眾多的朋友們,他們從案發起就一直陪著我,給我支持與鼓勵,讓我能支撐到現在。他們對我的關懷讓我溫暖、不孤單。這份恩情,我永遠銘記在心。 其次,我要感謝我的律 雖然法官已經判決確定,但是我還是要聲明我的不服。 一、ECFA這種攸關民生的重大協議,本來就應該由人民作主,人民有權表達意見,政府以警力壓制人民行使權力,是讓戒嚴陰影、白色恐怖再次籠罩台灣社會。 二、案發當天我一人進入在科學園區管理局後面,當地並無封鎖線亦無禁止進入標誌,遭數十位警察違法阻止我,甚至我表明身份及要進入管理局之原因。警察仍力阻止我進入。理由只有『不准進入』。完全不能服人。眾暴寡、強凌弱的手段,是對待同胞還是對付敵人? 三、在法庭,警方一直交代不清楚阻止我進入管理局的法源依據,所以,最後高院法官沒有以妨害公務判我罪。但是因為有一個女警摔倒了,她說她受傷很嚴重,所以法官就判我傷害罪確定。判決書上說那個女警嬌小瘦弱。我不應該傷害她。所以我有罪!?我要鄭重聲明:『愛與非暴力』是我一直以來服膺的信念。然而,我只是一介平民,手無寸鐵,在遭遇到十幾個訓練有素的警察強力的壓制時,我的人身自由被徹底的剝奪,我難道不能反抗?那個女警說自己受傷嚴重,可是只去醫院就診一次,她說她下腰挫傷,可是幾天後卻能穿著高跟鞋出庭。我同情她有不得不告我的壓力,希望嬌小瘦弱的她已經完全康復。也希望人民的保母不要那麼嬌小瘦弱!遇到孔武有力的真歹徒時怎麼辦? 與過去的民主前輩們所受的遭遇相比,我的案件其實是微不足道的,前輩們用鮮血、生命為我們掙到的民主成果,我們要努力的維護下去。我跟長輩、朋友商量之後,我決定不要因為這種判決犧牲自由,感謝大家幫我湊齊罰金,我希望未來不會有人受到這種對待,再次感謝大家陪我見證司法屈服在政治下對人民的迫害。很高興這種迫害的力道越來越小,總有一天我們的國家會進步到有真正的民主和人權。 鍾淑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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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