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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人,不是神!
2011/08/29 15:11:38瀏覽119|回應0|推薦0

法官是人,不是神!

扁珍國務機要費貪汙案逆轉改判無罪,高院合議庭為扁家解套,

扁珍從一審的無期徒刑,到高院更一審貪汙無罪,刑度落差之

大,只能用驚奇形容。

首長特別費是法律明確規定,國務機要費卻沒有法律明定是

總統的「特別費」,二者性質本就不同。合議庭絲毫不去論述

國務費的性質,只從所謂的單純事實去認定公款收支。如此

切割,就可不去探究扁家公款挪為「勇哥」飼料開銷、繳交

房屋稅、致中交通罰單、保險費和購買私人物品等私人開銷

,以大水庫理論為扁珍解套。

高院法官蔡光治、陳榮和與李春地等八名現、卸任司法官,

集體收賄八百五十萬元後,改判苗栗前縣長何智輝、

涉貪前法官張炳龍無罪,台北地院依貪污等罪重判八人

各二十年到一年不等刑度。其中蔡光治被判二十年最重,

合議庭痛斥他:「將法官身分視為發財良機,讓全體法官

共同承受社會污名。」

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強調:「法官是人在做神的工作,

如果沒有理想就別來做這個神聖工作。」-------錯!錯!

錯!錯!錯!錯!錯!錯!錯!

法官是人,不是神。『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

沒有收賄,難到就不能『投桃報李』嗎?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拜託,各位法官們,不要再為個人服務了,難到你們忍心再殘害

、踐踏司法的公正嗎?至少也要讓我們知道司法是正義的最後

防線,好嗎?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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