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12/07 11:01:05瀏覽153|回應0|推薦0 | |
陳幸妤:母親入獄不用特別待遇?陳水扁家的國務機要費案、偽證案、洗錢案等, 案發後,全家將所有責任都推給吳淑珍一人, 阿扁自始被蒙在鼓裡,陳幸妤、陳致中都是受吳淑珍指使 而製作不實偽證;企業家往官邸跑,煲湯給吳淑珍喝、 帶台南小吃給吳淑珍吃、和吳淑珍聊天,甚至捐贈巨額現金、 珠寶,換取人事安排、企業合併,這些都是吳淑珍一人獨立 完成;千錯萬錯都是吳淑珍〈太太、母親〉的錯,阿扁自始 不知,事後也沒配合;陳幸妤、陳致中樂得當公主與王子, 所有花費及發票核銷也都完全不知情、陳致中負責洗錢也是 奉吳淑珍之指揮。 但案發後卻都能大言不慚的將所有法律責任推給吳淑珍一人, 因為他們都相信法律即使將吳淑珍重判,最終也不會進監獄服刑, 因為吳淑珍是一位無法生活自理之人,所以即使吳淑珍一人 身上背著所有罪行,一樣可以正常在家生活。這些不都是你們 事先算計、模擬過的嗎! 既然如此,那當初又為何將所有責任推給吳淑珍一人? 可恨!也可悲! 正如『人算不如天算』。 男子漢大丈夫敢作敢當,有氣魄一點,勇敢面對現實, 正是【個人造業個人擔】。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