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12/23 00:45:35瀏覽51|回應0|推薦0 | |
『高雄颺理律師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遺產繳稅後分割不再課徵贈與稅 財政部指出,被繼承人死亡後,由繼承人申報並繳清其遺產稅後,再由繼承人進行遺產分割的行為,不論分割後各自取得的遺產與其應繼分是否相等,都不再課徵贈與稅。 財政部規定,繼承人在繳清遺產稅後,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辦理遺產繼承的分割登記時,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 依據民法應繼分規定的訂定,財政部說,其目的是在繼承權發生糾紛時,得憑以確定繼承人應得的權益。財政部認為,如果繼承人間自行協議分割遺產,在分割遺產時,經協議其中部分繼承人取得較其應繼分為多的遺產者,民法並未予以限制。 資料來源: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53605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黃磊)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