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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01:29:18瀏覽66|回應0|推薦0 | |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付款未收到商品 可告賣方詐欺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付款未收到商品 可告賣方詐欺
年關將近,不少民眾在網路上選購商品,近日,新北市消費者保護官就收到多起網購消費糾紛,付了錢卻沒收到商品、或發現仿冒品等,消保官陳世欽表示,網購前應先確認賣家身分,否則難以尋求救濟。
陳世欽指出,消費者申訴時,需填寫業者的聯絡資訊,曾有消費者填上知名網站平台住址,請網站轉交至賣家,但是賣家給假地址,協商公文無法送達,消費糾紛也無法成立。
陳世欽建議,若是收到仿冒品或已付款卻未收到商品的個案,可以刑事詐欺案控訴,由檢察官動用公權力找出躲藏的賣家。
資料來源:http://udn.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g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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