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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3 00:21:35瀏覽141|回應0|推薦0 | |
『高雄颺理律師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律師 檢舉逃漏稅屬實 罰鍰20%做獎金 檢舉逃漏稅並查證屬實,能領多少獎金?何時才能領取?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按「告發或檢舉納稅義務人或扣繳義務人有匿報、 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之逃稅情事,經查明屬實者,稽徵機關應以罰鍰20%,獎給舉發人,並為舉發人絕對保守秘密。前項告發或檢舉獎金,稽徵機關應於裁罰確定並收到罰鍰後三日內,通知原舉發人,限期領取。」「經人舉發而緝獲案件,就財務罰鍰之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照20%計算,每案最高額以480萬元為限。」 分別為所得稅法第103條及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第2條所明定。 資料來源:http://money.udn.com/mag/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51987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沈志祥律師 黃韡誠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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