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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公務員遭懲 可追回退休金
2014/08/22 00:04:06瀏覽164|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公務員遭懲 可追回退休金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公務員遭懲 可追回退休金

 

 

現行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公懲會收案後可以停審,直到案子所涉刑事裁判確定,不少懲戒案因而延宕多年,失去即時懲戒意義。司法院昨天召開院會通過公懲法修正草案,明定懲戒案停審最多至刑事一審判決,一審判決後,即必須作出懲戒決議。

 

 

新法若通過並施行後,像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因證券交易法停審多年)或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 (貪汙案二審審理中)等多人的懲戒結果,就可立即進行。

 

 

公懲法本以「刑懲並行」為原則,也就是同一行為在刑事偵查或審判中,懲戒程序照樣進行,例外才停審;但實務運作上,只要另有刑案,公懲會多半喊停。上一屆監委提出的彈劾案,即約有三分之一停審,引發不滿。

 

 

司法院昨天通過的公懲法修正草案,除增加限制停審時程外,另新增可對公務員為「免除職務」處分,及審議改採法庭化。

 

 

目前對公務員最重的懲戒處分是撤職,當撤職後的停止任用期滿,仍可回任公務員,例如日前引發爭議的郭冠英案。草案新增的「免除職務處分」,則連公務員的資格都剝奪。

 

 

其他修正包括,已退休(退職、退伍)的公務員,於其任職期間的違失行為也適用公懲法,可追回或減少退休(職、伍)金。政務人員部分,除現行的撤職、申誡外,增加可予免除職務、罰款、追減退休金等處分。

 

 

 

資料來源:http://udn.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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