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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境魔境請不要來(下)!!(感恩印隆法師提供)
2009/06/22 00:28:24瀏覽214|回應0|推薦0

魔境魔境請不要來(下)!!(感恩印隆法師提供)



  在家與出家

佛陀化世的本懷,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勤修戒、定、慧,以息滅貪、瞋、癡。但一切法本身並無貪、瞋、癡及種種罪過,而是加上了人內心的貪、瞋、癡之後,才有罪惡產生。因此,佛法的根本目的並非是要從諸法中辨別清淨與不清淨,而是由淨化內心以徹底改變我們對世界的錯覺

一、願消三障諸煩惱

可是修持戒、定、慧並不簡單。在家人、出家人各有各的修法,而且又分初學與老修行,及各人根器與心向的差別,於是修行的過程與層次,就不盡相同了。比較起來,出家修行的障礙比在家少,而出家修行者發覺的障礙當中,心障又比業障多 

障礙可分三類:1.報障,是因生存的環境及出生的類別,使得你無法學佛修行。2.業障,雖具備學佛的條件,卻又因工作職業的關係,而不允許你學佛修行。3.煩惱障,是因心理的困擾而難以學佛修行。如果已經信佛學佛,即無報障,不過不論在家與出家,均具備有業障及煩惱障。由於惡報生於三塗,福報生於欲天,或雖生而為人,卻因耳聾眼瞎,或生於邊地,均不能學佛,不知學佛,故稱報障;雖能學佛,但在家人的生活形態令業障較為顯著,出家人則於煩惱心障的感受較為強烈。 

在家修行,易於修福業,不利於修慧業;若在家人其本身具足福德,則修福業更是方便了。俗語說:「人在公門好行善」,如果是有地位的在家人,只要一句話,便能拯救無數人;他的權職與智能越高,則造福人群的機會也越多,因此,修布施行易於成功。修福業能感得欲界天的人天福報,六度中的布施、持戒、忍辱都是修的福德行 

二、願得智慧真明了

持戒中含有布施行。消極的持戒是不做壞事,積極的持戒必須廣行善事,不但不得作惡法,也不得不修善法。用財力、勢力、智力、體力、心力等種種方便,使人得益,都是布施行。

持戒又是忍辱行。忍辱者,不僅忍艱苦,也要忍誘惑。貧賤者忍苦,富貴者忍樂;忍苦難而忍不受樂更難,難忍能忍,始能持戒清淨。忍苦是無條件地接受折磨,忍不受樂是高意志的自我約束,所以能夠忍的人,一定能成大事。這也是在家人可以修的 

持戒也包含精進。菩薩的三聚淨戒,便是:持一切淨戒,修一切善法,度一切眾生;若不精進以赴,即算犯戒。在家菩薩雖不能於一時間做到,卻可以隨分隨力地持戒、修善、度生;但有關六度中的禪定和智慧,在家人就比較不容易修得了。……一般學佛的通途是:首以正見為指導,次以持戒為基礎,再以禪定為歷程,後以智慧為目標。而後復以智慧為舟航,用以自利利他的菩薩行 

在家人,易修福業的布施行,六度中的持戒、忍辱、精進,卻不易如法,更何況是禪定與智慧!由於福報而擁有家室眷屬及財物,豈能與持戒的梵行相應?由於業障的關係,身分上又豈能與忍辱、精進相應?修習禪定者,必須擺脫萬緣,專精攝心,若以在家人生活方式,雖能夠學習靜坐,而獲得身心舒暢的效果,想進入四禪八定的境界則相當困難。所以在家的修行者,一坐數小時不起座是有的,一定數天如剎那,卻是極不容易的。 

在家人也可以修得與解脫慧相應的正智,卻無法即生解脫,最多位登三果而不入四果。大乘菩薩不至七地以上,不得無生法忍的無我解脫的大自在慧。一般附佛法外道,以在家身而妄稱位登無生,那是魔慢,是地獄因,不足為訓。」 《拈花微笑》法鼓全集內部試用版 (04-05, p. 114-117, 01~13)

代消業障

*「如果大修行者也發生災難、惡疾,那有兩種可能︰一是聖人示現凡夫相,視同凡夫,受災受難,是為了能接近凡夫大眾,感動凡夫眾生;二是因為大修行者本身的業報所感,最後身的佛及羅漢還要受報,何況是一般凡夫階段的大修行者。有的是因精進修行,使天魔恐懼,或往昔的冤親債主現生於神鬼道中者發愁,唯恐大修行人,出離生死之後,不再受其控制,無法索取所欠的債務,因此而有種種的大魔難、大疾病,紛紛降臨。也有由於大修行力,使得應墮地獄、畜生、餓鬼的罪報,而以人間的災難、疾病來抵償,稱為重罪輕報。所以大修行者的災難、疾病都是好現象,不過不是為了代眾生消業障。 

至於代受果報、代消業障的觀念,是沿襲神教的思想而來。比如,耶穌基督是代世人贖罪而死於十字架上;中國的民間信仰也相信菩薩能夠代眾生消業障,比如,相信藥師佛既號稱「消災延壽」,必能代眾生消業,或認為地藏菩薩入地獄度眾生,也就是為了代眾生消業;更有人為了父母及親人的消災、延壽,而有發願自己吃素、出家,或者減壽、借壽等的信仰,這些觀念和作法雖出自一片好心,但和根本佛法的因果律卻不相應。 

我們只能以行善、持戒以及大修持的功德力量迴向眾生,使眾生獲益;就像是用鏡子接受到陽光,折射至黑暗的所在,使得本是黑暗之處,也能得到光明一樣。可是如果是盲者,還是看不到光明的;能見到光明的,還是因為他有眼睛,那便是說本具善根的人,才能得到大修行者的幫忙。所以,佛教對於非理性的苦行以及借壽等的迷信行為,不予贊成。 

有人認為修行人或者是通靈的靈媒,能夠為人消業、治病、趕鬼、驅魔,這在民間信仰的層次,的確受到肯定。但是佛說定業不可轉,該受的果報,必須接受;民間信仰的宗教力量,雖也能夠有若干的功效,但是不能夠解決根本問題。

用咒術力或修行者的心力,可為他人的業障作一時的阻擋,但是如果阻擋太多,或勉強阻擋,施術者或修行者的本身就會受到反擊而致疾病,甚至死亡;那好像是用三合板去阻擋山洪爆發,必定也將被洪流沖走,這不是代眾生消業,那是他自己造業而受到果報。因他違背因果,雖存心做好事而使人家暫時不受報,事實上卻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絕沒有造了惡業,而能不受惡報的道理;違背自然,即是違背因果。 

不論以咒術的神王之力或修行者的心力助人,必須基於相對的原則,那就是受助者的善根以及心向的轉變,加上修行者的咒力或心力才能產生正面的效果,那叫感應道交;這還是在合理的原則下,所產生的效果,不是代為消業。」《學佛群疑》法鼓全集內部試用版 (05-03, p. 76-78, 04~16)

我的碎碎念:非常感恩聖嚴法師的開示!!但願轉貼這篇文章:能幫助更多有心提升心靈層次的好人!要學習釋迦摩尼佛說的正確方法喔!霈霈最支持你們了!!!!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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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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