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復興鄉辦理封溪護漁誓師大會
復興鄉境內高遶溪、佳志溪、宇內溪、下宇內溪、義興溪自98年4月1日起至100年3月31日止實施封溪護漁資源管理,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含垂釣、撈魚、撈蝦、徒手捕捉、手拋網、網魚、射魚等),違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時間:98年4月1日
二、地點:復興鄉公所6樓禮堂(桃園縣復興鄉澤仁村中正路20號)
義興溪
高遶溪
佳志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