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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鄉街道巷弄空間及埤圳文化再造工程」侵占民地
2009/03/25 05:39:11瀏覽1370|回應0|推薦0

「新屋鄉街道巷弄空間及埤圳文化再造工程」侵占民地

「新屋鄉街道巷弄空間及埤圳文化再造工程」竣工,啟用典禮朱立倫縣長與現場嘉賓,共同為竣工典禮剪綵及魚苗放養活動,成為熱鬧的歷史鏡頭,背後卻隱藏了新屋鄉公所不顧地主陳情兩次,以無經費為由,造成強佔民地的事實,承辦人員甚至毫不理會地主要求協調,讓縣府打造地方休憩廠所的美意嚴重打折。

「新屋鄉街道巷弄空間及埤圳文化再造工程」以橫向的水圳軸線,自三民路上游跌水工為起點,沿桃園大圳十二支圳,連結至中興路為端點。將部分已被覆蓋的水圳重新掀蓋,重塑一條親水的水圳步道。園區內「水巷散步道」串聯繽紛的水岸場景,提供寧靜的休憩空間,享受著蟲鳴鳥叫及涓涓的流水聲。

在園區內「水巷散步道」串聯繽紛的水岸場景的掩蓋下,就是地主紹梅麗的土地,二次向新屋鄉公所陳情的傅科凱指出,這塊地的地籍是新屋鄉中興段184地號,面積不大,原來是道路用地,在工程進行中就已經陳情,鄉公所以「無經費」覆文繼續施工,最近才發現竣工使用,希望縣府或鄉公所能儘快協調處理。

鄉長葉佐禹認為,此項工程的土地取得是由地方協助,工程的主管單位則在縣府,目前已經積極協調當中,如果協調不成,將在清理出界線恢復原狀後歸地於民,公共工程的土地取得都要以征收方式處理,以現有財政狀況實不允許,這是最不得已的處理方式。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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