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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演技難逃法眼 拒測男子苦吞18萬罰鍰
2024/12/12 17:56:16瀏覽23|回應0|推薦0

桃園警察分局武陵派出所員警11日23時40分許,於三民路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發現機車騎士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立即將其攔停。

男子自稱姓吳,配合員警盤查身分時並無異狀,員警聞到他身上一股濃郁的酒味,以酒測棒測試發現有酒精反應,請其配合酒測時,男子卻突然表示肚子痛要上廁所,拒絕配合酒測,員警向其說明配合測試只要1分鐘,他卻與員警糾纏近10分鐘,還指稱如果拉在褲子裡要員警負責,員警確認其拒測向其說明相關規定(處以新台幣18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3年內不能考領,必須參加道安講習)等相關權益後,依程序查扣車輛及牌照,同時於核對資料時發現男子偽稱他人身分,立即將他帶往附近派出所如廁,經查詢男子姓張(34歲、因案遭發布通緝中),全案依法解送歸案。

桃園分局統計今年截至12月初(酒駕死傷126件),跟去年同期(酒駕死傷159件)比較,酒後駕車死傷件數較去年同期下降33件,下降比率達2成;酒駕違規取締件數則由去年1068件,今年下降為750件,下降比率將近3成,由此可見酒後駕車及衍生肇事情形有一定幅度的改善。

桃園警方特別呼籲駕駛人,酒駕相關罰則加重,112年6月30日起,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mg/l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查扣2年,車輛必須移置保管。此外,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除了扣牌,車輛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惟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另外嚴重超速也由原本超速60公里,下修為超速40公里,一旦違規嚴重超速,除了罰鍰外,還會吊扣牌照6個月,實在得不償失!

桃園分局呼籲民眾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並從源頭輔以「代客駕車」、「指定駕駛」等防範措施,桃警將貫徹「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民眾不應心存僥倖,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秩序。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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