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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減輕家長負擔 幼稚園收費不調漲弱勢幼兒優先入公幼
2008/03/31 17:12:25瀏覽1987|回應0|推薦1

教育處張明文 處長表示,考量不增加家長經濟負擔,並鼓勵幼兒及早接受教育,本縣公私立幼稚園97學年度收費標準表(97年8月1起施行)之各項目及費用均不予調漲,收費項目包含: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含學生活動費、學習材料費、點心暨午餐費、交通費、設備費等)均維持原收費標準。另為推動學前教育並照顧弱勢幼兒,特於平鎮市東勢國小增設附設幼稚園1 班,以回應地方人士及適齡幼生對於公立幼稚園之需求。

桃園縣97學年度公幼招生以弱勢幼兒、5 歲幼兒優先就讀為原則,採「二階段登記、二階段抽籤」,第一階段登記對象為5 歲幼兒或符合優先入園資格者,登記時間為97521(三)至522(四);第二階段登記對象為4 歲幼兒,登記時間為97528(三)至529(四)。

公幼登記第一階段招收5 歲或符合優先入園資格之幼兒,如第一階段辦理完之後仍有名額,則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登記;第一階段已額滿,則不再辦理第二階段。欲報名登記者請攜帶幼兒預防接種卡影本及戶口名簿正本至各公立幼稚園報名,每名幼兒限報一園,重複報名將被取消入園資格。

縣府為了積極推動弱勢幼兒優先就學,原住民幼兒、特殊境遇婦女子女、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家庭5 歲幼兒,於招生名額內皆可以優先進公幼。此外,每班還保障7 名提供身心障礙幼兒、外籍人士子女、家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子女或低收入戶4 歲子女等弱勢幼兒優先入園。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及家戶年所得30萬以下家庭之5歲幼兒「免費」、家戶年所得3060萬以下家庭5歲幼兒「免學費」就讀公幼。

在幼兒照顧方面,除了協助弱勢幼兒及早接受教育之外,也考量到公幼每天下午 4 點半就放學,許多雙薪家庭的家長們有無法準時接送孩子的困擾,為體貼雙薪家庭的辛勞並紓解家長的托育壓力,因此本縣全面實施公幼課後留園服務,平日最晚可留到晚上六點,寒暑假期間每天上午八點到下午四點,只要有10個人參加就開班。另外,為了體恤經濟弱勢家庭,減少其負擔,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經濟情況特殊幼兒皆可免費參加課後留園服務。

有關公幼招生及課後留園相關細節,請洽詢各公幼,查詢公幼聯絡方式及基本資料請至桃園縣政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網頁,網址 Http://media.tyc.edu.tw/eduskd/newweb/kidedu/index.htm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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