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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 申請至3月底
2008/03/14 22:33:46瀏覽919|回應0|推薦1
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    申請至3月底

為落實對弱勢家庭幼兒之照顧,桃園縣政府宣布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及身分認定自即日起至3月31日受理申請,有需要的家長可向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洽詢。

有鑒於部份孩子在家長經濟負擔不起的情況下,無法於學前階段順利就讀幼稚園,為了照顧經濟弱勢幼兒,並增進他們就學的意願,欲申請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及身分認定的家長,可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持全戶戶籍謄本、綜合所得證明暨財產證明及相關表件向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請。

鄉鎮市公所會先進行初審,再送縣政府複審,一旦複審通過,縣政府會函知鄉鎮市公所核發「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認定證明」。家長便可憑此證明於5月底公立幼稚園報名時,享有優先就讀的權益。而滿3足歲(依特教法規定就讀)至滿4足歲且實際就讀於已立案公、私立幼稚園之幼童,可獲得一學期6000元的「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

如為年滿5足歲(90年9月2日至91年9月1日)至依相關法令核定緩讀並經安置於幼稚園之學齡兒童,一旦符合資格者,則可請幼稚園協助申請「扶幼計畫補助」:就讀公立幼稚園,可「免學雜費」;就讀私立幼稚園,每學期最高以等同於公立幼稚園學雜費收費總額補助。

教育處長張明文表示:幼稚教育階段是幼兒奠定生活習慣及態度養成的重要時期,為了避免因經濟因素而剝奪了孩子學習的機會,他呼籲有需要的家長可於3月底前向鄉鎮市公所申請中低收入幼童托教補助及身分認定,讓每個孩子都有接受教育的機會,也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新聞聯絡人:教育處特幼科    游雅齡
聯絡電話:3322101轉7583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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