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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1 00:55:56瀏覽148|回應0|推薦0 | |
【新北市訊】環保局於 1 月下旬查獲,國內大型鴨血加工廠 双鵬股份有限公司樹林廠,領有排放許可證卻惡意私設管線偷排廢水 ,偷排之廢水經環保局檢驗後,其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均超過放流水標準 20 倍以上,違規情節重大, 環保局將依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 7 條第 1 項及同法第 18 條規定,採最重處分 60 萬元罰款及勒令停工,並同時廢止双鵬股份有限公司原有的排放許可證。 環保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陳情,指稱於樹林區柑園二橋附近偶有不明黑血色惡臭廢水排出,稽查人員沿線追查,一度查無廢水來源,在稽查人員鍥而不捨地毯式追查下,最終於本市樹林區民權街排水溝發現,該公司私設管線,逕自於廢水沉澱槽旁設置管線沿伸至廠外水溝,排放其處理後含鴨血之廢水,其所排放高濃度及惡臭作業廢水,嚴重污染週邊溝渠並逕排入樹林區柑園二橋下大漢溪,查獲當下環保局 稽查人員現場會同該廠現場負責人採樣,並責令立即停止排放廢水並要求業者立即將管線撤除。 環保局說明,稽查當時所採樣廢水經檢驗其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均超過放流水標準 20 倍以上,其繞流排放超標作業廢水屬水污染防治法所定義之情節重大污染,已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 7 條第 1 項及同法第 18 條規定,環保局將處業者 60 萬元罰款,並勒令停工及撤銷其原有的排放許可。 環保局強調,新北市工廠林立、溪流眾多,許多工廠位於河流沿岸,倘若業者枉顧他人權益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工廠廢水排入河川,將會對河川生態造成嚴重影響。環保局針對不肖業者非法排放廢水污染河川的行為,一經查獲必將嚴格處分,絕不寬貸,情節重大者不但重罰,合法工廠將勒令停工,並廢止其相關許可證;重大污染違章工廠一經查獲,則立即提報至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依法拆除,並同步 專案列管,以遏止重大汙染。 環保局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以免既遭罰款且影響商譽,甚至被停工或移送法辦,得不償失。環保局也強調,維護美麗乾淨的河川,需要大家共同來努力,民眾發現任何污染問題,可經由「新北 i 環保」 app 、撥打市府 1999 專線、本市環保局公害陳情報案中心專線 02-22882327 或全國公害陳情專線 0800-066666 ,環保局 24 小時受理陳情,並將儘速派員前往查處,期盼全民一起攜手共創清新的生活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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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