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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年道理文-文其十八
2008/03/29 20:41:29瀏覽238|回應0|推薦2

聖理時間﹕丙戌年九月初七

尊駕聖稱﹕皇媽娘娘降文

文其十八﹕「土地之煩惱鎮坐土地公,初二、十六日大家來拜吾,有拜有保佑,那無得人意,受殃吾有(台志),好比債還不完,叫吾求南瑤宮出來講(台志)。」

簡釋:

土地公為土地的守護神,正式名稱是「福德正神」,閩南人稱「土地公」,客家人稱「伯公」或「福神」。台灣民間,除了將土地公視為「地神」外,也視為「財神」與「福神」,因為民間相信,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因此,一般人奉為守護神,每月初二、十六祭拜之。 

 解意:

 「福德正神」是對土地公的正式尊稱,但在民間,大家仍較喜歡用「土地公」、「土地公伯」、「土地伯公」、「福德伯」等親切的叫法來稱呼祂;而客家人更是以「伯公」來表示自己與土地公之間的親密關係。但是在正統的道教中規定,只有城鎮的土地神才有資格稱為「福德」,在鄉村的只能稱作「土地」。

 福德正神傳說很多,傳說福德正神姓張名福德,生於周武王二年二月二日,自小聰穎至孝;三十六歲時,官朝廷總稅官,為官廉正,享年一零二歲。死後三日容貌不變,有一貧戶以四大石圍成石屋奉祀,過了不久,即由貧轉富,百姓咸信神恩保佑,乃合資建廟並塑金身膜拜之。

台灣對土地公的信仰,人數最多。事實上,民間對土地公祭拜的信念,也隨著時代背景的變遷而逐漸改變,土地神不僅是農人祭拜的神,由於他能使農人致富,而轉化為「財神」,目前的各行各業,也都祭祀土地神,期望能從土地神的財富中,分享利潤。土地神的信仰意識隨著時代社會的變遷由司掌土地之神,而兼職財神成為現代社會各階層人士普遍祭拜的神明。 

許多人在遇到不如意時,不免怨天尤人:怪老天不公平、怨外在環境不順己意、恨自己時運不佳。經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其實在每個起心動念的當下,種什麼因,就得什麼果。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當下自己就要受報,就要承擔苦果。有因就有果,有善因必有善果,為求來世不落惡果,唯有此生累積善因福德。

事實上,佛法講因果,今生的福德,都是前世的福德和今生的助緣和合而成。若知安命,則貧富得失,一切委之前定,皆我自造。則窮達壽夭,皆吾命之固然。若明信因果,則今生受用一切,皆我前世修成,原非他人之可與,亦非智力之可能。即有才智而致之者,亦是我分之固有也。如何又計較得失,而勞苦心慮,妄積恩怨於其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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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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