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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4 22:28:10瀏覽783|回應1|推薦1 | |
共產黨自身不改革,不改造,就會失去生命力,走向自然消亡...大陸人民的「當家作主」地位實在太窩囊。 國家宣稱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實在太尷尬。 歷史的教訓是:施政者與評議者高度一體化,政府和媒體都姓 「黨」,自己搭台唱戲,自己鼓掌喝彩,是很難和民意溝通實現正確領導的。從大躍進到文化大革命,大陸所有的報刊雜誌、廣播電視,從來沒有反映過真實的民意。黨和國家領導人耳邊聽不到不同的聲音,就既難發現、更難糾正正在發生的全局性的錯誤。執政黨和政府拿納稅人的錢辦媒體為自己歌功頌德,這在民主國家是 不允許的。… -「致全國人大公開信」/2010.10.11 「中國崛起」是21世紀人類發展史上最顯著的現象。中國,正來到關鍵的歷史路口: -是國富兵強之後造福人民,讓全世界同享中國強大的福分?或者是,強化極權專政的黨國之路,對內壓迫人民、箝制輿論,對外重建以中國為中心的新朝貢霸權體系? 反省「中國崛起」之後各種可能的內外聲音,始終不絕如縷。但是,從來沒有一種聲音,可以像這封由中共老幹部們執筆的公開信,如此宏觀、深入而言簡意賅地直指中國問題的核心。 然而,什麼是中國問題的核心?總結中國過去的專制皇朝歷史,以及在近現代所承受的一切苦難與血腥,一句話可以概括:政治改革始終沒能走上正軌。 在這個基礎上,由一群中共老幹部選擇在「十一」國慶日展開「致全國人大公開信」的簽名活動,無疑是具有現實深意與歷史意義的: -公開信要求讓中國人民真正「當家作主」;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讓媒體從「黨的喉舌」轉變為「社會公器」;樹立記者 「無冕之王」的社會地位;取消審批制及限制媒體跨省進行輿論監察的禁令;開放中共黨史研究,因為「黨史無禁區,中國公民有權知道執政黨的罪錯」。 公開信的內容可用四個字代表:「言論自由」。合理推測,這封公開信不只是寫給出席中共17屆5中全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與會人士看的,同時它也是寫給全世界所有關心中國前途的人看的。 在中國,所有的改革,本質上都是政治改革。政治改革不成功,所有改革都會是半調子、事倍功半,甚至淪於空談、徒勞無功。 政治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在於言論自由──就中國而言,包括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言論自由,也包括一般人民的言論自由。 只要中國仍然存在著「黨的喉舌」、存在著「以黨之名」任意箝制言論的「一言堂」,中國便不可能自由;一個不自由的中國,自然談不上言論自由,當然更談不上政治改革。 這一封公開信,代表著氣若游絲、猶如空中飛絮的中國良知。它不只說出了部分中共黨人在執政六十年後發自內心深處的反省與認知,也指出一條「中國崛起」後可以做得更好的道路。然而,套句英國詩人莎士比亞的名言: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 言論自由在中國?真是大哉問。 ◎「致全國人大公開信」全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1982年憲法第35條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這一條文28年不兌現,被黨政機關制定的「執行」細則所否定。這種原則承認具體否定的假民主,成為世界民主史上的醜聞。 2003年2月26日,胡錦濤主席上任不久,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與民主黨派人士舉行的民主協商會上,明確地說:新聞解禁、開放人民輿論陣地,是社會的主流意見和訴求,是正常的,要以立法形式解決。共產黨自身不改革,不改造,就會失去生命力,走向自然消亡。 2010年10月3日美國有線電視台CNN播出了訪談節目主持人法瑞德.扎卡利亞對中國總理溫家寶的專訪。溫家寶回答記者提問時說:言論自由對任何國家都不可或缺;中國憲法賦予民眾享有言論自由;人民對民主自由的訴求不可抗拒。 根據憲法和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講話精神,我們僅就兌現言論出版自由之憲法權利方面陳情如下: 關於我國言論出版自由的現狀 我堂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名義上「當家做主」61年,但我們享有的言論出版自由竟不如回歸祖國前的香港,即不如殖民地居民。回歸前的香港是英國殖民地,女王政府任命總督管理這個地方,但港英當局給香港居民言論出版自由,不是空頭的,紙面上的,是落實的,兌現的。 1949 年建國,人民歡呼解放了,當家做主了,毛澤東宣佈「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但直到今天,建國61年,搞了30年改革開放,我們還沒有得到香港人殖民地時 代就有的言論出版自由。現在有些參政議政的書籍,要拿到香港出版,這不是回歸祖國的福蔭,是沿襲殖民時代的舊法。大陸人民的「當家作主」地位實在太窩囊。 國家宣稱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實在太尷尬。 豈止普通公民,連共產黨的高級幹部都沒有言論出版自由。最近李銳遇到一件事情:不久前《周小舟紀念文集》出版,原來收進了李銳1981年在《人民日報》發表的紀念周小舟的一篇文章,但出版的書中沒有。周小舟夫人打電話向李銳解釋:「北京通知,不能用李銳的文章。」連1981年發表在黨報上的舊作也不讓收進文集,真是荒唐至極!李銳說:「這算什麼樣的國家?!我大聲疾呼:新聞必須自由!扼殺公民的言論自由是完全違法的!」 豈止高級幹部,連國家總理都沒有言論出版自由!2010年8月21日溫家寶總理在深圳發表題為《只有堅持改革開放,國家才有光明前途》的講話。談到 「不僅要推進經濟體制改革,還要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就會得而複失,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就不可能實現。」新華社 21日通稿《開創經濟特區的美好明天》,把溫家寶講話中政治體制改革的內容刪掉了。 2010 年9月22日(美國當地時間)溫家寶總理在紐約與美國華文媒體和港澳媒體負責人進行座談,再次強調了「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性。溫說:「關於政治體制改 革,我曾經講過,經濟體制改革如果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保障,也不會徹底取得成功,甚至已經取得的成果還會得而複失。」溫家寶隨後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出席第 65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發表題為《認識一個真實的中國》的講話,其中也談及了政治體制改革。 9月23日(北京時間)晚間,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以及 新華社通稿報導這些活動時,只報導了溫家寶談及海外華人的處境、海外華文媒體的作用等內容,提及政治體制改革的講話,都被過濾掉了。 這些事情,如果追究責任,絕對查不到具體人,這是一隻看不見的黑手。他們自知理虧違憲,通常以電話通知某人的作品不能發表、某事不能見諸媒體。打電 話的官員不留姓名,叮囑執行者為其保密,但必須執行他的電話指示。這只看不見的黑手就是中宣部。現在是中宣部凌駕於黨中央之上,凌駕於國務院之上。試問中 宣部有什麼權力封鎖總理的聲音?有什麼權力剝奪全國人民對總理講話的知情權? 我們的核心要求是取消審批制,改行追懲制。把憲法第35條言論出版自由變成可望而不可及的牆上畫餅,是經過《出版管理條例》等具體執行細則來完成的。這些執行細則,為而言之就是深文周納的審批制。有數不清的清規戒律限制言論出版自由。制定新聞出版法,廢除審批制,已成為當務之急。 建議全國人大立即著手制定新聞出版法,廢除《出版管理條例》和地方當局管制新聞出版的那些條條框框。落實憲法第35條給予公民言論出版自由,從體制上看就是從黨政機關直接控制到媒體相對獨立,從「黨的喉舌」轉變為「社會公器」。因此,新聞出版法的立法基礎必須是實行追懲制,而不能再以「加強黨的領 導」的名義強化審批制。 所謂審批制,就是出版物在出版以前須經黨政機關的審查,批准了你才能出版,不批准出了就是非法出版物。所謂追懲制,就是出版物不必 向黨政機關報批,總編輯通過了就開印,出版發行完全自由。出版後如有不良後果和糾紛,政府再介入,根據法律判斷是非對錯。 世界各國新聞出版法制的發展,走的是由審批制向追懲制過渡的道路。無疑,追懲制比起審批制是一個歷史性進步,對推動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的發展,推動社會和諧歷史進步起了偉大的作用。英國 早在 1695年即廢除了預防檢查制。1881年法國廢除了預防檢查制,報紙、刊物出版前的手續僅僅需要一份簡單的聲明,由報刊領導人簽署,郵寄共和國檢察院即 可。我國目前實行的書報審查制度,比英國落後315年,比法國落後129年。 我們的具體要求: 一、取消媒體的主管單位,由主辦單位獨立負責;真正落實出版單位的社長、總編輯負責制。 二、尊重記者,樹立記者 「無冕之王」的社會地位。記者報道群體性事件,揭發官員貪污腐敗,是為民請命的神聖事業,應受到保護和支援。立即制止某些地方政府和公安機關隨意抓捕記者的違憲行為。追究謝朝平案的幕後操縱者,渭南市委書記梁鳳民必須下台,以申黨紀,以儆效尤。 三、取消限制媒體跨省進行輿論監察的禁令,保障中國記者在全中國領土上採訪報道的權利。 四、互聯網是社會資訊和公民意見的重要交流平台,除確實涉及國家機密的資訊和侵犯公民隱私的言論之外,網路管理部門不能隨意刪除網帖和跟帖,取消網特,取消「五毛黨」,取消對「翻牆」的技術限制。 五、黨史無禁區,中國公民有權知道執政黨的罪錯。 六、允許《南方周末》和《炎黃春秋》改制為民營報刊作為探路試點。報刊民營化是政治改革的方向。歷史的教訓是:施政者與評議者高度一體化,政府和媒 體都姓 「黨」,自己搭台唱戲,自己鼓掌喝彩,是很難和民意溝通實現正確領導的。從大躍進到文化大革命,大陸所有的報刊雜誌、廣播電視,從來沒有反映過真實的民 意。黨和國家領導人耳邊聽不到不同的聲音,就既難發現、更難糾正正在發生的全局性的錯誤。執政黨和政府拿納稅人的錢辦媒體為自己歌功頌德,這在民主國家是 不允許的。 七、允許已經回歸中國的香港、澳門的書籍報刊在大陸公開發行。我國加入了WTO,在經濟上已經融入世界,企圖在文化上閉關鎖國,是違背改革開放的既定方針的。港澳文化是送上國門的先進文化,觀之於港澳報刊書籍備受群眾歡迎而益信。 八、轉變各級宣傳部門職能,由制定多少個「不准」,轉變為保障資訊準確、及時、暢通;由幫助貪官污吏壓制封鎖批評揭露的稿件,轉變為支援媒體對黨政 機關發揮監督作用;由封報刊、撤總編、抓記者,轉變為對抗強權,保護媒體和記者。宣傳部門在黨內、在社會上名聲很臭,要做幾件好事恢復名譽。在適當的時 機,可以考慮宣傳部更名,以符合世界潮流。 發起人(23人): 李 銳(前中央組織部常務副部長,中共十二屆中央委員,十二、十三屆中顧委委員。) 胡績偉(前《人民日報》社長、總編輯,第六、七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新聞學會聯合會會長) 江 平(原政法大學校長、終身教授,七屆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 李 普(原新華社副社長) 周紹明(原廣州軍區政治部副主任) 鐘沛璋(原中宣部新聞局局長) 王永成(上海交通大學教授,歐洲科學、藝術與人文研究院通訊院士) 張忠培(故宮博物院研究員,原院長,中國考古學會理事長) 杜 光(原中共中央黨校教授) 郭道暉 (原《中國法學》雜誌社總編輯) 蕭 默(原中國藝術研究院建築藝術研究所所長) 莊浦明(原人民出版社副社長) 胡甫臣 (原中國工人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 張 定(原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出版社社長) 於 友(原《中國日報》社總編輯) 歐陽勁 (香港《太平洋雜誌》總編輯) 於浩成 (原群瀧出版社社長) 張 清(原中國電影出版社社長) 俞月亭 (原福建電視台台長、高級記者) 沙葉新 (前上海人民藝術劇院院長,現為回族獨立作家) 孫旭培(原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所長) 辛子陵(原國防大學當代中國編輯室主任) 鐵 流(民刊《往事微痕》總編輯) 截至10月13日北京時間下午,簽名的人數已達47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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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