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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14:01:22瀏覽2377|回應3|推薦13 | |
為什麼「人生而平等」,反而毀滅了帝國?
西元212年,羅馬帝國謝維勒 (或譯賽維魯) 朝。在消滅了最大的政敵─弟弟捷塔之後,卡拉卡拉終於如願以償地獨攬大權。沒有多久,一項類似「公民權法」的《安東尼奧敕令》(Constitutio Antoniniana) 便貼遍了羅馬帝國的大街小巷和廣場迴廊。 當時的「公民權」與現在的定義非常不同。像希臘人,他們便是以「血緣」做為能否授予公民權的標準;像現代這樣,不分人種與民族全部授予其平等權利的,在當時可以說是特例。 以名城雅典為例,「公民權,只有在父母雙親都是雅典公民的前提下,他們生下來的孩子才會被承認為雅典公民。就算母親同屬於希臘民族,但只要出生在雅典以外的城邦,那麼僅憑這一點她的孩子便永遠無法取得雅典的公民資格。更不用說雙親都出生在希臘北部地區的情況了,還有在義大利南部眾多由希臘人建設的殖民城市出生的人,不管這個人對雅典作出了多麼重大的貢獻,他的身份都永遠是外國人。蘇格拉底和柏拉圖都是雅典人,儘管亞里士多德創辦了聞名於世的呂克昂學園,為雅典文化的進步作出了卓越的貢獻,但是雅典依然沒有授予這位偉大的哲學家雅典公民的身份。 不,應該說在雅典人的頭腦之中,根本就沒有將公民權授予外國人的想法。 因為對雅典人來說,公民權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甚至就連幫助他們打敗了宿敵波斯的亞歷山大大帝,雅典都沒有授予其公民權。)。(摘自鹽野七生《羅馬人的故事─迷途帝國》) 「反觀羅馬,自從在台伯河沿岸建國開始,羅馬人對於公民權的認識就和雅典人完全不同。羅馬在建國初期與周邊各部族戰爭不斷,但是就算羅馬人取得了戰鬥的勝利,也不會將對方作為自己的奴隸,更不會像斯巴達那樣將戰敗者當做農奴使用。只要對方承認羅馬的勝利並且締結和平協定,那麼這些戰敗者從領袖到平民都可以移居羅馬,並獲得羅馬公民權,其中有能力的人甚至還會獲得羅馬元老院的席位。 羅馬最初將其作為一種增加人口的政策,雖然在共和政體成形之後不再強制人民向首都遷徙,但這種同化政策仍然保留了下來。如果沒有同化政策,那麼也就不會有後來的凱撒、奧古斯都以及克勞狄烏斯等等名人或帝王。追溯他們的家譜,可以發現這些人的祖先都是曾經的戰敗者。事實上不僅上述的這些皇帝,就連組成羅馬領導階級的大部分人,其祖先也都是曾經的戰敗者。但是,對於這個問題,羅馬人毫不在意。 ……羅馬人的公民權……是由『志同道合』聯繫在一起的。因此,就算是那些曾經被打敗的人,只要願意為守護羅馬這個共和國貢獻自己的力量,那麼便可以和其他的羅馬公民一樣,擁有同等的資格和權利。凱撒在他擔任軍團總指揮的時候,就以高盧戰役需要説明為由,賦予居住在義大利北部的所有人,以及居住在法國南部和西班牙之中的有能力者羅馬公民權。當他打敗高盧之後,不僅賦予高盧的有能力者羅馬公民權,還向強大部族的族長提供了元老院的席位。當凱撒成為帝國全境的實際領導人之後,他還向教師和醫生這些從事教育和醫療行業的人,不分人種、民族與膚色,全部授予羅馬公民權。」(摘自鹽野七生《羅馬人的故事─迷途帝國》) 在解釋《安東尼奧敕令》之前,我們再來了解一下羅馬的社會。 希臘人的公民權是一出生就根據血緣享有的「既得權」。 而對於羅馬人來說,公民權是可以通過自身的意願和努力而獲得的「期待權」。血緣自己無法改變,但「意願」完全可以由自己決定。 希臘最具代表性的城邦雅典,自上而下分為領導者、市民、奴隸三個階級,而羅馬帝國的社會各階層則更為細緻地分為以下幾個階級:皇帝、元老院、騎士、一般市民、解放奴隸、奴隸。皇帝不論,元老院的議席專屬於貴族 (註:凱撒與克勞迪烏斯都曾開放部分議席與外族),但騎士、市民,與奴隸,其間是流動的。市民或解放奴隸可以靠著經商或特殊成就成為騎士;奴隸也可以由主人,付一筆稅給政府後成為「解放奴隸」─解放奴隸出路不受限制,曾有出任內閣大臣之類的官員的例子。更重要的是:外省的「非羅馬人」,可以藉由服役─在所謂的「輔助兵團」中當兵滿25年,就成為受法律全面保障的「羅馬公民」。 成為羅馬公民,好處除了免交十分之一的所得稅之外,這個權利還可以世襲─子子孫孫都是公民。公民的地位與屬省民眾有相當差別。舉個例子:羅馬公民如果認為自身受了不當的司法裁決,可以直接向皇帝控訴,當地總督不得拒絕─還須安排全程食宿與護送,讓公民「進京告御狀」。像耶穌的門徒聖保羅便說:「我生來就是羅馬人。」 鹽野七生女士將羅馬帝國的支柱歸為二類:縱橫交錯的道路設施像人類身體的血管,羅馬公民權則像是羅馬大道中流通的血液。以奧古斯都時代為例,帝國臣民總數約為5千萬,公民數大約為10%,5百萬;另外還有數百萬奮鬥向上,寄望藉由得到羅馬公民權來翻身的外族人。這種心態,構成了種族宗教語言文化迥異的羅馬帝國,最大的向心力與黏著劑。 不斷湧現的人才就像是羅馬帝國的新鮮血液,通過同化政策的公民權系統提供給羅馬帝國。只要肯努力便有機會獲得的羅馬公民權,對於行省居民們來說充滿無窮的誘惑,這也是使羅馬帝國長期保持活力的奧秘。 瞭解了這個歷史背景之後,我們就可以更好地理解《安東尼奧敕令》的意義。基本上它宣示了:每個人,立刻都是羅馬公民! 凡是居住在羅馬帝國範圍之內的自由人,全都擁有羅馬公民權。 至於作出這項決定的原因,身為頒布者的卡拉卡拉在公告之中是這樣說的: 「朕與朕的臣民間,應當不只共同分擔守護帝國的責任,也同樣應該與他們分享帝國的榮譽。通過這項法令,曾經那些只有羅馬公民才能夠享受的榮譽,現在將平等地沐浴在每一個國民的身上。」 多麼偉大光明的遠景!從此之後,羅馬帝國的特色之一—「羅馬公民」與「行省居民」之間的區別被徹底廢除了。 征服者與被征服者之間的差異,在西元212年,即羅馬帝國建立250年之後,終於完全消失了。字面上看,不僅僅是曾經勝利者與失敗者之間的區別,在人種、民族、宗教以及文化等各個方面都不盡相同的羅馬帝國之中的所有居民,將全都享有和羅馬公民同等的權利。 這完完全全是一項具有跨時代意義的法令!就連日後對羅馬帝國持反對態度的基督教會,都對這項法令,從人道的角度給予了肯定。 但問題出在哪裡? 首當其衝的,是對帝國稅基的侵蝕。擁有保衛帝國義務的羅馬公民不必繳納稅金,而沒有這種義務的行省居民卻要繳納收入的10%作為行省稅。法令頒布當時,帝國境內90%的人民都不具有羅馬公民權。現在一夕之間,他們獲得了和羅馬公民一樣的權利;政府則少了90%的稅基。而為了彌補這個缺口,卡拉卡拉皇帝將遺產稅和奴隸解放稅的義務,從5%的稅率一下子提高到了10%。 有錢人這下子變得不將遺產捐贈給外人了;奴隸也斷了「解放」這條向上流動的路。 更重要的是,《安東尼奧敕令》給羅馬社會造成的影響,「不僅僅是廢除了作為國稅支柱的行省稅,導致帝國的財政惡化,更關鍵的問題在於,這個法令動搖了羅馬帝國的根基『羅馬公民』存在的意義。」 當「期待權」變成「既得權」之後,「第一,那些從前便擁有羅馬公民權的人,失去了自己身為帝國支柱的自豪感。因為既然全國所有人都一樣了,那麼他們也就沒有理由像以前那樣身先士卒、鞠躬盡瘁。」 「第二,成為羅馬公民的行省居民,也失去了曾經的進取心和競爭意識。既然已經得到了夢寐以求的身份,那麼他們還有什麼理由去努力奮鬥呢?」 第三,出乎卡拉卡拉皇帝預料,升格為羅馬公民的舊行省居民,並沒有「惜福」─沒有積極地承擔起帝國的責任和義務。「人類對於很容易便得到的東西都不會感到珍惜,比如現代社會的投票選舉中極高的棄權率就說明瞭這一問題。因為他們感覺不到這和自己的實際利益有什麼關係。舊行省居民不再需要繳納行省稅,使收入增加了一成的喜悅只是暫時的。(國家財政的壓力) 那些剛剛得到羅馬公民身份的舊行省居民,為了填補國家財政缺口,他們需要繳納大量的臨時稅。所謂臨時稅,是皇帝以向前線調撥軍費為由臨時徵收的稅種,卡拉卡拉不僅徹底改變了公民權的意義,還將羅馬一直以來沿用的簡單明快的稅制,發展為臨時稅頻繁出現的複雜奇怪的形式。」 而且,當人人都一樣之後,如果某事某時需要某人挺身而出,人們都會先自問:為什麼不是某某人先去做吧。 「第四,行省居民與羅馬公民之間的區別消失之後,羅馬社會最具特色的流動性也隨之消失。由此導致的社會僵化就如同人類的動脈硬化一樣會產生不可挽回的結果。 雖然沒有了羅馬公民與行省居民之分,但是在這兩者共存的一般市民階級中出現了非常嚴重的兩極分化局面。這兩個階層分別是荷內斯塔 (『崇高者』)和務敏流斯(『卑賤者』)。也許人類本就無法忍受全員平等的狀況,必須人為地製造出一些差別才能夠生存下去。而那些出身於奴隸和『卑賤者』階級的人,在羅馬社會將一輩子也沒有晉陞的機會。對於這些人來說,羅馬也變成了永遠沒有希望出人頭地的絕望之地。」(摘自鹽野七生《羅馬人的故事─迷途帝國》) 當必需奮鬥而來的「期待權」羅馬公民權,變成人人都有,也等於人人都沒有的「既得權」,這個社會,也就分化成「有權有錢有勢的統治者」和「無權無錢無勢的被統治者」二種;失去了流動的可能性的社會,就成了大亂或革命的沃壤。 (無有堂曰:想想中國的科舉與台灣的教改,其中本質上都是社會流動性的問題。) 卡拉卡拉頒布的《安東尼奧敕令》,對羅馬帝國造成了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或許羅馬帝國的開國者凱撒的一句話,最能形容這種弔詭: 「(一項政策) 不論結果多壞,最初的動機往往來自於一片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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