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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9 03:34:08瀏覽1093|回應1|推薦5 | |
這本書講的是在圖書館中發生的事,以及與書相關的事物,包括有:電影、衣著、出版、管理者、建築、書局…。我以為圖書館中的館員就是管理書籍的嘛!什麼圖書館系的,都會讓我覺得成立這個系是否太多餘了一點?結果我發現我錯了,如果沒有對於這個有一個專業的素養的話,那極有可能會把書本的分類搞錯,也許會把有上百年極具價值的書籍當成無用的廢紙給丟棄,也或許會…。 在『明天過後』這部影片中,男主角為了躲避水災與寒酷的風雪,與一群人進了國家圖書館,在頂樓的房間中準備起火取暖,他正要把一些書丟進火堆中,那個圖書館員大吃一驚,想要攔住他,但是他對館員說:“是書重要,還是要被凍死?”那館員愣了一下,才任由他把書丟進火堆中取暖。在此時,書與生命只能擇一樣時,通常書是被犧牲的。在他們去拿許多書來燒時,有一個館員發現一個舊約聖經的版本,他正與男主角爭執那本書不能被燒掉,於是有一個遊民說:“我多拿一些財經理財的書來…。”於是在平常覺得很重要的書籍,面對這種災難中,也就顯得不重要了。 我覺得在圖書館工作的人,還有在書中有提到資料檢索,也就是參考諮詢的部份,一定是要對於書籍及書籍中的內容的敏銳度要很高,甚至要有過目不忘的能力,這樣在讀者在館中尋遍不到他所要的書籍及詞句時,能很快的幫忙找到。 我自己常看書,也很常買書,也會去借書來看,我已經忘了我到底看了多少書跟買了多少書,只有在大學時,因為可以看到自己的借閱記錄,才發現自己在四年中已經看了近一千三百多本的書。當然有些書是因為某些需求(可能是考試或當資料用時)被重覆借閱的,就算是這樣也覺得蠻可怕的。 我也把買來的書,在看完之後就捐給圖書館,有幾個原因:第一個是因為我的房間並不大,如果都把書放在身邊的話,可能要有一個專門是放書的地方,這地方可能要很大,不然可能沒有地方可以站立;第二個是如果要建議圖書館買書,不知等到何年何月才會看到這本書,所以我乾脆自己買來看完再捐給圖書館會比較快;第三個是因為基於佛教的布施,也就是“財施不如法施,法施不如無畏施”的想法。在我的觀念中,書是一種傳遞知識的工具,也是一種前人智慧的傳承,它裡面所記錄的字句是會讓看的人知道許多的事,如果是因為使用這本書中的知識,而讓一個人能夠發揮他的所長及專才,讓這個社會推向更好的境地時,這不也是功德一件? 在書中有提到讀者到圖書館中的一些行為,我覺得不管在哪一個圖書館裡,只要大聲一點講話,都會引來其他人的側目。我在唸大學的這四年,只要在學校等上課時,一定會看到我都窩在圖書館裡,可能是在圖書架中遊走借書,也許看書或是寫作業,也或許是在上網或看影片,當然絕大部份是趴在桌上補眠。 在我們學校的圖書館,有「手機沒有關機或使用震動模式,一響起就會被停權兩週」以及「在圖書館內講電話,被發現的話,就停權兩週」的兩條規定。我就不小心因為講電話而被停權兩週,對一個常在圖書館出沒的我來說,這是一個很慘痛的經驗。 還有一次更是被罰得莫名其妙,害我真的欲哭無淚。這個事情是這樣發生的,平常也沒有人會找我,所以我的手機都不會隨時響,那我也就不會太注意把手機轉震動,那天我照例走進圖書館,才剛踏進管制門就響了,還超大聲的,當然就被罰了。我不能去怪那個打給我的人,只能說自己沒有注意到,在這事件之後,每次進圖書館前,我就會把手機轉震動。或許這規定對於某些人來說是無所謂的,但我如果不能使用圖書館中的一些設施,而且我幾乎很常借書,那將是很大的不方便,所以我就會很在乎自己不能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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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