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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師推薦】- 身後事的預留財源 - 法律顧問 |離婚訴訟|智昶法律事務所
2022/08/14 16:11:23瀏覽336|回應0|推薦13

台北律師推薦- 身後事預留財源 - 法律顧問 離婚訴訟智昶法律事務所

當你今天要離開世界之時,有幾件事情是你一定會在乎的,

例如剩餘財產該如何分配,或者是該如何預留一些錢來解決像是繳稅或必須要花費的費用等等,

才不會造成子女的困擾,變成想繼承你的財產之前,還得先付出大量的稅才能夠得到,

這就破壞了原本的好意,該如何維持你的本意呢?

其實你應該要預先留下一筆身後事的錢,而這筆錢或許能透過「保險」來進行規劃。

 

這裡可以先給予一個觀念,那就是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是誰?

一般來說我們可能都會認為,拿到遺產的人應該要繳稅才對啊?

不過實際上可能跟你想像的不一樣,

根據遺贈稅法第六條規定,若被繼承人有指定的遺囑執行人時,那麼遺產稅的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就是遺囑執行人

舉例來說:今天有位男子的父親過世留下了財產,

而父親指定了律師擔任「遺囑執行人」,當男子去申報遺產稅時,卻發現這位律師才是遺產稅納稅義務人

 

根據遺贈稅第六條規定,遺產稅的義務人有順序,

第一順位是遺囑執行人,第二順位是繼承人,第三順位則是遺產管理人

在這情況下,的確遺囑執行人是律師,那麼律師則是需要負擔納稅的義務人。

而遺囑執行人通常可以透過遺囑指定遺囑委託他人代為指定,或是親屬自行決定

以及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來指定,而被指定之後他就會變成納稅義務人。

 

但,這樣看下來好像怪怪的?被指定成遺囑執行人好像很倒霉?沒拿到錢還要付錢?

其實,遺囑執行人並不需要用自己的錢去繳這個稅,而是透過遺產去支付,

不過如果被繼承人早知道會有這一筆錢的出現,其實是可以提前做好規劃的,就不需要去動到原本的資產。

這是在已經規劃好你的資產該如何分配的情況下應該要有的常識,

不過有更多的人是沒辦法留下財產給兒女的,他們可能連自己的自顧不暇了,

所以如果你沒有辦法留下什麼資產給兒女,但卻又不希望自己拖累他們,那麼長照險就是你一定要處理的保險,

因為長照險可以支付你在年邁時所需的費用,

自己的身體逐漸不行,但能做到最起碼的不影響到兒女。

還有另一種方式,就是透過安養信託的方式,先將保障給做足,剩餘的才留給兒女,

這樣的方式也可以避免爭執,且不會影響到兒女。

 

大部分我們會希望預留財源,都是因為可以讓自己的兒女可以輕鬆一點,無論有沒有留下多餘的錢,都希望自己可以走得沒有負擔,如果你有各種財產問題想詢問,歡迎聯繫智昶法律,讓我們提供予您最佳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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