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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7 15:41:52瀏覽241|回應0|推薦4 | |
【台北法律事務所推薦】 -詐欺罪告不成?你該了解的詐欺構成要件- 法律顧問 |離婚訴訟|智昶法律事務所 詐欺罪告不成?你該了解的詐欺構成要件。 朋友找我一起投資商品買賣,說好之後可以按投資金額分紅, 可是錢付了卻遲遲沒看到分紅,這根本就是詐欺我要告他! 上面的例子你是不是覺得心有戚戚焉? 說好的分紅沒給錢也沒還不是詐欺是甚麼? 但其實在實務上依情況不同這樣的案件的確有可能不屬於刑法詐欺罪, 而是假性財產犯罪案件。 所以今天我們就要來談談什麼樣的情況才會符合所謂的詐欺罪。 詐欺罪有4大構成要件,這4大要件需要具備前後的因果關係才可以成立。 1. 使用詐術:傳遞不實訊息使人誤信,而使被害人陷於錯誤中。 這個不實訊息可以解釋為虛構扭曲或是不積極的言語或作為, 以實例來說打著真貨旗號販售假貨就算是使用詐術的一種。 而具備告知義務卻未主動通報老人過世並續領年金, 也因為當事人沒有主動告知是屬於使用詐術的範圍喔。 2. 陷於錯誤:因詐術讓被害人誤信資訊,而對財產的交付產生錯誤判斷。 這裡的錯誤判斷是指一般人在知道實情的狀況下, 絕對不會願意交付財物就屬於錯誤判斷。 3. 處分財產:處分財產就是任何將財產變動的行為。 而這裡說的財產並不只限於現實的財務,也有可能是其他利益。 4. 財產損壞:財產在經過被害人的處分後確實有所減損才能算得上詐欺。 因為詐欺是侵犯整體財產的一種犯罪, 所以財產有減損才會是詐欺罪構成的必要條件, 這時候你是不是想說一開始舉的投資商品的例子, 也不都符合以上的要件嗎? 這就要看投資商品買賣是否真的存在, 沒有支付分紅的原因不見得只有惡意詐欺的可能, 也有可能是來自運作不當導致的虧損, 那所牽涉到的就有可能是其他的民事訴訟問題喔。 ---------------------------------------------------------------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相關的問題都歡迎來找智昶 智昶法律事務所會給你專業的諮詢與服務 ☎電話: 02-2371-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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