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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15:59:36瀏覽75|回應0|推薦0 | |
【新北法律諮詢推薦】非不得已走向離婚這條路,離婚訴訟的三個程序與條件|台北法律諮詢|離婚訴訟|智昶法律事務所 結婚快樂,沒有人希望能走到離婚這步 但若兩人真的不合適,是否離婚也是一個必須選擇的選項呢? 如果你今天想要開始離婚訴訟的相關事情 你該注意哪些問題呢? 其實,在台灣要離婚是有「程序」的 而下列列出的三種程序當中 你必須選擇其中一種來作為離婚的必備過程
離婚有三種方式 第一種是協議離婚,也就是兩方都認為應該要離婚了 都覺得彼此不適合,那麼這種就傾向於自行處理解決
第二種是調解離婚,也就是向法院聲請調解,若兩方均同意下 法院會製作「離婚調解筆錄」,最終會依職權通知戶政機關登記
而第三種就是裁判離婚,當雙方有一方不想要離婚時 想離婚之人就得採取行動,最後依據法官的判決去決定是否離婚 1.協議離婚 當雙方都有意願離婚時 就可以以書面的方式進行協議離婚,並與公證結婚一樣 需要有兩位以上的離婚證人同時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證明這件事情的真實性,再一同到戶政機關處理離婚的事情 2.調解離婚 與協議離婚類似要雙方合意 只是由法院介入來確認雙方達成離婚的相關事項 且由法院作成「離婚調解筆錄」後,其效力就跟判決相同 3.裁判離婚 裁判離婚較為複雜 因為當雙方今天有一人是不願意離婚的 這時就得走向訴訟這條路 兩方原本相愛到訴訟的過程是比較令人沮喪的 不過,想要打離婚訴訟並不是無條件的 離婚訴訟是得在「有條件的」狀況下才能開啟
*離婚訴訟的條件* 企圖殺害對方、有不治之惡疾、重大精神病、生死不明超過三年 故意犯罪並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等等 以這九點為離婚訴訟之條件 只要提出訴訟的人認為自己有遭到以上的行為 即可以提出離婚的要求 若對方不同意,則就往離婚訴訟的方向處理
但這並不表示,沒有在這九點之類就不能夠提離婚訴訟 若您的理由能夠提出證明 證明兩人已經無法繼續走下去 那麼你一樣可以進行離婚訴訟 只是這就得交由法官來判定
所以,在台灣如果你要離婚,其實就可以分為兩大類型 第一種是兩人都希望離婚 這樣的過程是簡單的,因為雙方都有共識 而第二種則是有一方想離婚 一方不想,這就會去看兩人中間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最後才判斷這個離婚訴訟是否有成立
當然,如果能夠繼續維持下去不離婚 從溝通開始慢慢做起當然是最好的 只是,如果你真的認為一段婚姻走不下去 必須要走向離婚訴訟時,也絕對不要心軟 因為適合與不適合終究是自己才知道 ---------------------------------------------------------------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相關的問題都歡迎來找智昶 智昶法律事務所會給你專業的諮詢與服務 ☎電話: 02-2371-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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