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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7 21:49:43瀏覽790|回應0|推薦3 | |
法律邊緣的正義 文/冬陽 「你的問題就在於,你不是真的對罪案本身感興趣,你只在意推理小說家設計的詭局裡那些花俏的東西和俗麗的浪漫情趣。犯罪本身基本上相當平淡,無聊又無趣,卻是非常之重要。」 ──安東尼.鮑查《火箭衝到太平間》 《兄弟無間》一書,是我近年來看過最刻劃生動且耐人尋味的法庭驚悚小說(Legal Thriller)。 法庭驚悚是推理小說發展上相當晚近才成熟的次類型,約莫可以追溯到三○年代美國律師兼作家E. S. 賈德納(Erle Stanley Gardner)所寫,暢銷半個世紀之久的佩瑞.梅森探案(Perry Mason Mystery)。這位戰無不克的刑事律師在法庭上與人唇槍舌戰,擅長誘使不可靠的證人露出破綻,時常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以取得關鍵性的證據,一路從小說界紅到好萊塢,深受大眾喜愛。 梅森律師大抵延續了昔日英雄名偵探(hero-sleuth)的行動風采,且著重在鬥智冒險的層面,多以解開謎團、揪出真凶為故事主軸。但較古典偵探小說再往前進一步之處,在於取材自現代犯罪事件的寫實性大為提升,減少繁複的詭計,並加強犯罪動機的探尋。 六○至八○年代,哈波.李(Harper Lee)《梅崗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 1960)、史考特.杜諾(Scott Turow)《無辜之罪》(Presumed Innocent, 1987)、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殺戮時刻》(Time to Kill, 1989)等作家與作品,逐步將法庭驚悚故事帶往全盛時期。這類作品多以律師、檢察官、法官為主角,法庭為舞台,律政為背景,帶有批判意味地指出制度上的瑕疵漏洞、封閉的社區(地區)文化引發的價值扭曲等具爭議性的社會議題,而不以破解小說家設計的詭局為目的。本作《兄弟無間》正承繼了這個書寫精神,從法官兼作家馬丁.克拉克接觸過的真實刑案虛構小說化而來。 「我成長於派崔克郡,維吉尼亞州的鄉間,頑固守舊的南方,釣魚、打獵、打棒球和聽母親畏懼神的信仰長大的。」梅森.杭特對卡斯提斯說的這段話,正好點出了前述的「封閉性」──這不是指物理狀態上的封鎖隔絕,而是因當地的風土民情所造就出侷限而緊密的人際關係,並培養出該地方特有的價值觀。 舉例來說,杭特兄弟與母親同遭一家之主科特長期施暴的悲慘過去,郡民們同情以待;哥哥蓋茲學生時期曾是備受期待的明星運動員,同齡的女孩為他癡狂;弟弟梅森在大都市里奇蒙闖出名號後,老家空缺下來的檢察官一職便遙遙向他招手云云。透過作者細膩的描述,讀者彷彿是派崔克郡的一員,漸漸習慣、認同其共通的價值判斷及喜好。 美國南方的保守風氣、小鎮受景氣影響衰頹沒落,作者馬丁.克拉克為此著墨甚多。對話不斷摻雜文化俚俗、種族與同性戀話題(尤其是梅森與卡斯提斯的閒聊),大企業尋求地方資助設廠的商業陰謀也隱然成為一條讓讀者心懸其上的故事副線,乍看之下這似乎只因與故事主角、擔任郡檢察官的梅森有關而寫,實際上暗埋伏筆,藉此勾勒梅森的人格特質,以對照日後遭蓋茲控告謀殺之時,派崔克郡民的反應。此外,梅森的幸福婚姻、遭逢喪妻之慟、獨立扶養女兒遭逢的親子摩擦等描述,都成為同情梅森、相信其人品高尚的強力佐證。「你忍受良心折磨這麼久了,你已經服滿刑期了。」卡斯提斯的這番安慰,肯定也是明白事件始末的多數讀者的心聲。 因此,當外來的特別檢察官史托林挾正義之名前來逮捕、起訴梅森時,我們才赫然發現,正義與法律並非契合得如此緊密,是有無法顧及的縫隙的。梅森當年袒護扯謊的行徑固然不足取,但絕不應該擔下嚴重的一級謀殺罪嫌。無奈的是,兩造各執一詞,苦無直接證據得以證明自身清白的梅森,可能面臨迫使骨肉分離的重大刑責。 最後協助梅森脫困的摩爾法官,也就是本書作者馬丁.克拉克,下達「糾錯令」的始末不在此贅述,究其動機,或可以前言引用法蘭克.李察森法官說過的一段話來呼應:「偶爾你可以不按牌理出牌。正義有時是愚昧善變的壞女人,得有人督促她要老實。」 這看似曲解法規、耐人尋味的權宜之舉,我想換一個浪漫的說法,稱之為「法律邊緣的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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