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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寶貝,再見
2008/04/13 13:58:07瀏覽627|回應0|推薦10

雖然中間讀了許多輕鬆愉快的好書,不知怎的,那本〔黑暗帶我走〕仍不時躍出心頭,
於是找來同一系列,口碑也不錯的〔再見寶貝,再見〕,再次享受作者丹尼斯‧勒翰帶來的好故事。
先讀過書底的介紹大綱,讓心裡有個譜,但一口氣讀完後,仍可聽見自己的心碎了一地。
對主題聚焦於受虐及失蹤兒童來說,作者寫來令人痛徹心扉,如此寫實,如此蒼涼,更如此無能為力。

印象最深的,是其中一段對所謂家暴的闡釋,
說家暴,並不只是暴打孩子,還包括了長期的忽視,這種忽視更是對孩子長久的精神凌遲。
例如書裡的四歲女孩被單親媽媽帶到海邊玩,媽媽臨時走開,自己喝酒玩樂去,把睡著的孩子遺忘在沙灘,
結果,孩子得了三級曬傷,回到家時,因疼痛哭號不止,
而這位已玩累的媽媽居然只拿來冰啤酒放在孩子的身上止痛,又因嫌吵,把電視聲音調高,即自行呼呼大睡...
讀到此段,我真的受不了,覺得這比殺死孩子還令人髮指!

其實,結尾處,還提到一個重要的議題,
究竟孩子的親權該交予誰?交給只會說愛而不會養的身生父母?還是能善待孩子的養父母?
而誰又能決定孩子的歸處?按法律規章真能成行嗎?對孩子是否就是最好的安排?

作者沒告訴答案,只是選擇了一種情況讓你看見,讓你如此探問,但,著實是一個令人心碎的畫面啊!

讀完此書,我總想起過往社會新聞裡,那些被送進急診室,通體破碎的家暴孩子,
每每看到時,都令我氣得半死,這些大人是怎麼了?不愛孩子,為何亂生?
自己都顧不了了,還隨便下蛋?

曾經有位同學說,就算不結婚,也好想生個孩子看看,看自己的孩子長得如何?
我當場不滿回道:為了好奇自己孩子長啥樣就得生下他?拜託,你看他一眼大概只要十秒鐘,但他可是需要你養十年二十年的生命耶!

太輕率了!這年頭,咱們的生命教育真的很失敗!

唉,不想再在這議題上潑婦罵街,畢竟自己是最受不了此類的事兒,
總之,這本書寫得很有力道,也開始成為這作者的書迷,
有機會,再找他的書來讀,他真的很能寫。

對了,這本書曾被拍成電影,中文名為〔失蹤人口〕,國外評價甚高,台灣好像不曾上映,
電影官網:http://video.movies.go.com/gonebabygone/
電影預告:http://www.miramaxhighlights.com/details/gone-baby-gone/video

( 興趣嗜好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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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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