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判拘役 陸配得離境一年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4718675.shtml
2.社運人士:「陸配明顯受歧視」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4718679.shtml
3.「她簽切結書同意」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4718677.shtml
看到這三篇報導,雖然都是報導同一家人的事件,但是在台灣這只是一個個案而已,也只是冰山一角的案例罷了
大陸配偶在台灣所有的自由權力真的都比不上印尼越南泰國的配偶,就因為國與國敵對的關係才導致的嗎??其實我看不盡然吧!!
台灣對外籍配偶的法令本來就是一套不公平的制度,印尼泰國越南的配偶如果說是台灣的次等人民,那大陸配偶肯定是次次等人民了,為什麼說著同樣的語言,卻有如此的差別待遇呢??
台灣對弱勢族群都照顧不周是眾所皆知的,他們連在台灣找一個老婆都找不到;或是家庭清寒的人,台灣的女生壓根也不會想要嫁給這些弱勢族群,當然他們也有結婚生子組家庭的權力,但是連娶的對象最好是不要跟中國大陸有掛勾,不然已經是弱勢族群還要再加上次次等人民來看待了!!
大陸配偶的法令多如牛毛,而且跟一般配偶的又不相同,多頭馬車的制度令人無所適從;這種不適時事時局的法條都還不修改,執法行政單位每次都只知道引用法條來強制執行,造成多少家庭的人倫悲劇一再的上演,本來是結婚生子家庭的喜劇,常常因為不通人情的法令而造成家庭分離的悲劇,上蒼是佛心來的,都是以慈悲心來感化這社會的,但有些法條法令多為不公平的規定,卻硬生生的要強制拆掉別人的家庭婚姻,這種還談的上是自由人權的社會嗎???
連重大案件罪犯都有人權可言,但為什麼碰到大陸配偶就不談她們的人權了呢???就因為他們是中國人民,在台灣就該被矮化嗎??
台灣人去到大陸,不管是旅遊還是經商工作,有被這裡的人,政府當做次等公民看待嗎??((我知道也有一些不公平對待的案例));我到過湖南出差,有些火車站拿出台胞證,還可以不用跟著群眾排隊買票,到另一個窗口(軍警,台胞證,外籍人士)購買車票,有時候拿台胞證還可以進到裡面坐著休息等火車,不用跟一般民眾在外等.......反過來看看台灣,難道台灣希望我國人民去到別的國家都被當成次次等人民看待跟對待嗎???
我不奢望台灣能進步到什麼程度,只希望能表裡一致,選舉騙騙選票,選後翻臉無情不認人;更希望能將不合理不適現在的法條給慢慢導正過來,這樣我們才能走到那一個國家都大談台灣是自由民主的社會.
ps補充:
我想我上面述說的可能太過偏激了一點,但不是一直說台灣的不好,
而是兩岸文化的不同,當然思想也會有很大的差距,
但是有的時候 政治與人權卻很難劃分清楚
我們跟大陸是敵對國家嗎??
其實不是
但是 大陸卻一再的打壓台灣在國際舞台上的地位
文攻武赫台灣人民,也讓台灣的人民活於恐懼之中
這些都讓我們所不能接受的,
其實兩岸敵對的是意識形態的對立
總歸一句:
政治上敵對,
經濟上卻相依
這就是兩岸很矛盾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