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昨天將余政憲涉及南港展覽館弊案發回高院更審,但有六位擔任評選委員的正副教授判決確定,須入監服刑七年二月至八年不等的重刑;勢必引起學界震撼,影響今後出任公共工程評委的意願。
被判決定讞的學者包括:逢甲大學副教授鄭聰榮、北科大副教授王隆昌、成大教授江哲銘、文大副教授陳博雅、逢甲大學副教授郭永傑、成大副教授王振英。法院表示,將由台北地檢署通知六位正副教授入監時間。
昨天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還有淡大副教授周家鵬,他一審被判刑七年六月;二審因證據不足,改判無罪。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周家鵬是否收受賄賂的重要關係事項,與卷證資料不符,因此撤銷無罪判決。
二○○六年法務部政風司接獲檢舉南港展館弊案,指得標的力拓營造行賄官員、評委。全案交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傳訊力拓營造、學者教授組成的評委,案情無法突破。
後來,力拓營造母公司力麒建設捲進北投纜車工程行賄案;二○○八年八月,檢察官柯宜汾在力麒建設相關處所意外查獲力拓行賄評委的名單和帳冊,查出七名評委的帳戶存進大額現金,涉嫌掩護力拓營造得標,將全案起訴。
一審時,力拓職員黃維安、蔡尚清作證,曾於二○○四年一月評選會議前夕與評委接觸,將錢放入手提袋,分別在教授辦公室、捷運站、學校附近餐廳、高速公路休息站等地,將錢交付給這些教授學者。
有的教授因為出國,無法參加評選會議,力拓公司照樣提出廿萬元作為旅遊補助;有的教授則向力拓暗示,有其他廠商同時請託,要提高賄款。一、二審認為事證明確,因此重判;教授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昨天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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