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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3 22:33:00瀏覽457|回應0|推薦2 | |
這新聞剛好同時符合本站白道的兩大派, 旁人聽了只怕苦笑之外, 也不知道應該說些甚麼.... ------------------------------------------- 聯合新聞網 2009/04/22 在大學任教的丁姓副教授娶媳婦,喜宴一桌要價二萬五千餘元,他嫌四十年交情的周姓老同學帶女兒一同赴宴,只包三千六百元太寒酸,傳郵件開罵「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連做人的道理都不懂」,桃園地院昨依妨害名譽罪判他拘役四十天、緩刑二年確定。桃園地院調查,這件紅包糾葛,起因五十七歲丁姓副教授一年多前娶媳婦,在台北市五星級飯店席開廿多桌,每桌價碼二萬五千三百元;他邀中正理工學院周姓老同學來喝喜酒,前一天,兩人通電話時,周表示會帶女兒去,他還告訴周喜宴價碼不低。 周先生隔天帶著女兒參加喜宴,包了三千六百元禮金;丁姓副教授事後看禮金簿,認為周同學明知每桌餐費要價,還有酒水捐小,卻只包三千六百元,不符合行情,也沒禮貌。 丁姓副教授氣得寄電子郵件給周,附件給另外十五名軍校同學,內容指「有一位同學不譴責他不行,婚宴前一天還詢問每桌行情,卻故意包三千六百元,擺明就是占便宜」,並說「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這種人連基本做人道理都不懂,還幫他女兒作媒,豈不害人。」周姓男子接到電郵,控告丁妨害名譽。 法官查出他們是相交近四十年的老同學,先前因細故有些不愉快,加上喜宴紅包糾葛,更僵;法官勸他們和解,不過周先生認為老同學沒誠意,丁副教授自認沒錯,雙方嘔氣不和解,一審丁被判拘役四十天。 他不服上訴,認為電子郵件所述是一時氣話,「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是個人主觀評價,無誹謗故意,寄發對象都是老同學,也無散布不特定人的條件,主張無罪。 桃園地院法官以所述內容逾越合理範圍,並非善意發表言論,如無誹謗故意,不必散發給十五名同學,認定構成妨害名譽;但二審時周先生表示願原諒同學,法官宣告丁姓副教授緩刑二年,是罕見因嫌別人紅包太少罵人而被判刑的案例。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劉愛生/桃園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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