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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0.【翁慶春故居記】地方法院終裁定了
2026/07/26 06:31:23瀏覽78|回應0|推薦5

翁慶春故居記】地方法院終裁定了

我阿祖(翁慶春)古宅,去年義竹鄉公所美意,提報縣政府請求列入古蹟,但所有權人眾多又複雜,聯絡不易,同意僅半,列入古蹟沒通過。五房小組商議,試著以請求法院變價分割方式,讓法院拍賣,我再掏腰包買起來,捐給政府當古蹟維護。

過程說起來很簡單,我還先選兩地號,所有權人只有我阿公(翁清硯)這房,共有32個人,相對人少、單純,(還有另一地號,是五房共有,所有權人共120),辦起來還是相當繁複,我五進五出嘉義地方法院公文來往、地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申請一疊一疊的資料,幾千元資料申請費不說,最麻煩是,失散幾十年這麼久,多人的名字不認識,要很仔細查對戶政資料,才知道誰是誰(意外收穫);更麻煩的是,在所有權人32人中,有六人已往生,要把往生者繼承系統表建立起來,天啊

   終於六月中,收到嘉義地方法院裁定,要我繳交裁判費1,760元。裁定書也寄給各所有權人,我是原告,所有權的親族都列被告,怕他們不知原委,又看到自己是被告,會緊張,我又趕緊逐一寫信解釋一番,信的內容如下

各位家族長輩、同輩,大家好

我是阿成(翁志成),各位接到嘉義地方法院通知,請不要慌張,這是好事。

阿祖(翁慶春)古厝太久沒人住,已成廢墟,加上去年大風災,更加損毀嚴重。去年義竹鄉公所提議將古厝捐給政府當古蹟,但土地所權人繁多又複雜,同意書僅半,列古蹟案暫未通過。

後經五房代表(阿成是四房阿公翁清硯這一房代表),提議以變價分割方式,統整土地所有權人,以利捐政府當古蹟修復。

本法院通知這兩地號所有權人,是阿公翁清硯這一房的後代,由阿成花錢、花心力,提請法院裁定公告變價分割,讓得標者(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購權),順利捐給政府當古蹟。

法院拍賣所得的錢,扣掉稅及各項規費後,會全數按法定比例發放給各所有權人的親族們。

所以阿成才說這是好事,唯有意要承購並捐給政府的親族,請和阿成聯絡(0939133983),免得重複,造成浪費。

                       阿成       敬上

去年颱風前的翁慶春古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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