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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10:41:49瀏覽495|回應0|推薦11 | |
受到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世界棒壘總會(WBSC)昨天宣布,原定4月1日開打的「6搶1」奧運最終資格賽將延到6月17至21日進行,比賽地點仍在台中洲際球場和斗六球場。 參加奧運最終資格賽的球隊包括中華、中國、荷蘭、澳洲和美洲區資格賽的2、3名,爭取最後第6張奧運門票。美洲區資格賽將於台灣時間3月23日在美國亞利桑納開打。 目前已取得奧運棒球參賽權的包括主辦國日本、歐非區資格賽冠軍以色列,和從世界12強棒球賽出線的墨西哥、南韓。 中華隊「6搶1」奧運最終資格賽如能出線,就是東京奧運第六名起跳,當然有可觀的國光獎金可領,「有利可圖」,所以爭取大聯盟26名單之外加入中華隊成功的機率大些,但還是有難度,有幾位大咖如進26名單內,當然進中華隊沒指望,即使在26名單之外,也是在邊緣,隨時可遞補,判斷應不會犧牲可遞補進大聯盟的機會而加入中華隊。 我們這邊很「哈」奧運獎牌,所以訂定優渥國光獎金(如奧運金牌1200萬元台幣),當時標榜是奧運金牌是全世界最強、最好的運動成績。但事實上,大聯盟及日職,並不熱衷參加奧運,所以參加奧運棒球比賽的各隊,都不該國最強隊伍,奧運金牌的隊伍,其實力應不是大聯盟中兩個聯盟冠軍隊伍的對手,甚至日職中兩個聯盟冠軍隊伍也比不上,這樣的奧運獎章的意義又何在? 大家這樣熱衷想進奧運,我的看法可能跟別人不一樣,真是掃興!
作者:翁志成2020-03-03 本篇收錄到本館「體育政策」專欄,歡迎繼續點閱體育政策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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