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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教你使用存証信函退貨
2007/07/03 11:28:39瀏覽254|回應0|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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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詩萍 留言板
 主題:-教你使用存証信函退貨
我也是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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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使用存証信函退貨 分類:很實用的喔2007/05/25 09:55

很重要的常識喔!趕快學起來!

案例一:台新銀行搞小花招-抗議中

各位,我本是台新銀行VISA的用戶....使用了約4年。平常台新銀行都會寄一些郵購或介紹商品的目錄給我兩個月前,我開始收到台新銀行寄的『女性看的雜誌』(我忘了名字)我當作是廣告介紹也就丟在一旁,結果收了幾期以後,發現竟然開始以訂閱雜誌名義扣款....我打電話去台新問他們的回答是:當你收到雜誌,如果沒有打電話回來取消就表示你要訂閱。

這是什麼時代,台新銀行還搞這種飛機,如此的強迫推銷方式,是不是我所有收到的垃圾郵件都要一個個的仔細看?而且打電話抗議後,竟然只是取消訂閱,而不是取消我不承認的扣款...這種台新銀行....雖然雜誌一本40元,但是我感覺到我的尊嚴被踐踏。當大家要申請信用卡時也請多考慮一下吧!

案例二:

讀者文摘以下就是我一個好友所發生的誇張事件!很多年以前,我那位朋友(以下 簡稱A 小姐)訂了讀者摘一書,期間該雜誌便不斷的寄一些垃圾型錄給她,她的處理方式跟上面 那位 先生一樣,不予理會,可是呢他的另一半在所有的垃圾型錄中相中了一套CD,且可以試聽十天, 於是下了訂單訂購,也付了錢喔 !可是惡夢便開始了。

原本他們只想訂一套,因為那一套實在不怎麼樣,而且價錢相當貴,一點都不物超所值,又不好意思退,只好付錢囉 ,沒想到過一陣子,該雜誌沒有經過她的同意便擅自又寄了一套百科全書給A小姐 ,於是A小姐便打電話給讀者文摘,說明不想訂閱,很絕的是,讀者文摘要她將該產品以掛號寄回,天啊,那麼一大套的書要她用掛號寄回,光是郵費就不知道是多少錢了?而且要花時間去寄,如果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寄回公司 ,就視同購買。

OK,A小姐便這樣認栽了!?沒隔多久,讀者文摘又寄了另一套給她,也是同樣未下訂單,未曾訂購,這回A小姐火了,又打電話給讀者文摘,說明並不想購買的意願,而對方所給予的回答仍舊是一樣, 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寄回!A小姐說,可不可以停止再寄了,她實在不想多花時間和金錢去處理這件事,對方也爽快的允諾說好,於是A小姐心不甘情不願的寄了回去!

以為惡夢就此結束,過了沒多久,讀者文摘又以相同的手法寄上了第三套CD,A小姐真的火冒三丈了,因為前前後後她不知花了多少錢去寄了,而且表明不想再訂購,而讀者文摘像是吃定了人似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寄東西給她,難怪她會火大,這次A小姐很生氣的打電話抗議,沒想到卻換來對方的冷言冷語,且態度相當惡劣,A小姐說她要將此事投訴消基會,接電話的小姐說:「好啊!妳去投訴啊!」

各位,這樣的雜誌社,你們還敢訂嗎?甚至對於讀者文摘所寄的垃圾型錄都不敢隨便處理,這樣令人心驚膽跳的型錄,萬一一個不注意,可能你就要花一筆錢了!

**學法律的好處,就是讓我不受這種氣! 遇此問題的解決方法是:
1、將郵寄來的資料詳細記下,例如收到的時間,寄出的郵局等,至少應該都會有包裹或掛號的號碼。

2、到郵局去買存證信函一式四份例如:某月某日收到貴公司寄發之某物,掛號單號為某號,本人並未訂購該物品,請貴公司詳察,並於本存證信函送達日起三十日內,儘速派員取回。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本人不負保管義務,如有毀損由貴公司自理。

如需本人將該物品寄回者,請於七日內將郵資(看他寄來時貼多少郵資)及處理手續費(另加100元)共計某元,現金袋寄至某地址某人收。逾三十日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視為貴公司拋棄該物品,本人將予以自由處置。切勿自誤!

3、副本寫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10656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到郵局寄出,郵局會留一份(郵局存證用)。

發表日期:2007/5/26 下午 02:31:00
 第1篇回應
C老猴  
同樣教你們, 有的時候醫療理賠, 保險公司會百般刁難, 要求病人找醫師開立沒有發生的疾病的診斷書, 然後說這樣才拿的到錢...........

記得許多都是營業員的技倆, 該給你的, 一定可以給你, 如果不該是你的, 就算寫上去, 保險公司也會去函醫院詢問, 所以不要以為你的營業員多利害, 可以幫你多爭取理賠........

但是如果保險公司不理賠的時候, 記得一樣是存証信函, 但是一式四份, 一份給保險公司, 一份給消保官, 一份給消基會, 一份給財政部保險司, 自然會有人幫你專案處理, 有的時候, 還會拿到處罰性的理賠.

記得一件事, 醫生決不會檔人財路然後不開立對你有利的診斷書, 如果醫師不開立, 一定是不可以, 否則一個病人在那裡軟硬兼施的哀求或是辱罵, 診斷書早就開好了, 醫師決不會浪費這樣的時間, 所以如果醫師說不行, 大概就是真的不行啦...........
回應日期:2007/5/26 下午 04:09:00
 第2篇回應
ivy  

真的要聽老c醫生的話
真的別為難醫生開診斷證明
可以的範圍他們是很願意做的
不過也有醫生擺明了給錢就開耶

不過老c 星巴客要開單 真的很為難嗎?
回應日期:2007/5/27 上午 11:06:00
 第3篇回應
C老猴  
開星巴克的單?

他們有違規嗎?

那我請你們星巴克太對不起我自己的良心了, 此事就做霸...........

至於吃小正的肉跟高利菜配酒, 我舉雙手贊成.........

小正小心, 我們要寄存正信函給你要高利菜啦.......
回應日期:2007/5/27 下午 0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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