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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辣媽殺女疑案看觀審制度
2011/07/25 01:36:02瀏覽1494|回應0|推薦2
最近轟動全美的辣媽凱西(Casey Anthony)謀殺二歲多親生女兒凱莉(Caylee Anthony 8/9/2005 - 6/16/2008)命案,鬧的沸沸揚揚,因為無線電視台每天實況轉播(又重播),就像上演真實版連續劇,每天的庭訊都緊緊扣人心弦,所以當宣判辣媽凱西第一級、加重殺人,與加重虐兒三個罪名都無罪時,跌破大部份善良的美國人心,大多數人是既氣憤不平又無助。

美國司法的陪審團制是沿襲自十八世紀的英國,由陪審團職司公正判決,廣為美國人稱道。目前牽涉到可能被判處死刑的重大謀殺案件裡,出現了世紀最受爭議的兩個無罪判決,一個是辛普森(O.J. Simpson)殺前妻與其男友命案 ,再來就是辣媽凱西殺女命案。

辛普森案在後來的民事法庭,因為受害家屬律師提出更有力的證據,O.J.被判有罪,判賠巨額賠償,所以那12名刑事陪審員(1白11黑),都被認為有放水的偏見(Biased),因此對辣媽殺女案的12名陪審員,有很多美國人也作如是指控。

凱莉謀殺案發生在三年前6月16日的佛羅里達州奧蘭多市。凱西高中沒畢業,是無業單親,她住在家中,仰賴母親珊蒂(Cindy)的資助,平常凱莉也由外婆協助照料看管。案發時,凱西帶著女兒凱莉出門,以後不斷騙她母親,她與凱莉旅遊外地,經過31天,凱西返家無法交代凱莉行蹤,凱西的母親珊蒂在7月15日報警,指出她的外孫女凱莉失蹤。

凱西在7月16日被補收押,她被指控提供假筆錄、疏忽照顧小孩及妨害檢警辦案,法官原判不能交保,但8月21日她仍以五十萬美金交保釋放。8月29日凱西因偷竊被補。9月2日檢察官提供減刑,希望凱西能坦白從寬交代女兒去向,但凱西沒有接受。9月5日她再度以配戴電子追蹤設備交保釋放。接著她以八月底偷竊罪入獄,又再度交保釋放。10月14日,大陪審團正式以第一級殺人罪等三項殺人罪名與四項提供假筆錄起訴凱西。

大約五個月後,12月11日,用黑色垃圾袋包裹的凱莉屍體,被發現棄置於距離凱西家約20哩的沼澤區,在現存的完整屍骨中,頭部的鼻嘴各有一道橫向的寬型膠帶,另外(更加保險似的)用一道直向膠帶通過鼻嘴,警方判斷是小孩被謀殺。九天後,DNA檢驗證實是失蹤半年的凱莉。

凱莉是個相當漂亮的小女孩,她早凋的生命,讓許多美國人氣憤填膺,因而牽怒於她那不負責任的母親。由於辣媽殺女事件,幾乎是人盡皆知的新聞,因此還有人懷疑,在此案凱西是否可以得到公正的審判?沒想到,判決出爐後,離美國人認識的公平正義相差太遠了!

在審判庭上,檢查官證實,凱西交代從凱莉失蹤那日起的所有行程都是謊言,凱西一面騙她的母親,製造假褓姆等等藉口,實際上她一直住在男友的公寓裡,沒有改變愛玩的個性,照常參與朋友的玩樂聚會,大約是凱莉失蹤一星期後,凱西就在她的右臂刺青寫著(Bella Vita 美麗人生之意)。

因為凱莉屍體腐爛,只剩一堆骷髏骨頭,法醫查不出死因,所以雖然屍體頭部的鼻嘴各有一道橫向的寬型膠帶,及一道直向膠帶通過鼻嘴,但無法證實是悶死。檢察官採用間接證據 (Circumstantial Evidence) :證明凱西的汽車後車廂有證人專家聞到屍臭味;後車廂採集到遺留凱莉的一根頭髮;後車廂採集到三氯甲烷 (Chloroform) 的殘留物;凱西家的電腦,案發前幾天有Google Chloroform的記錄;在凱西家中找到和留在屍體上一樣的寬型膠帶,那種印有記號的寬型膠帶,不是一般大眾化當地可以買到的膠帶。

檢察官的推理是,凱西愛玩,嫌女兒礙手礙腳,所以用三氯甲烷使女兒安靜,再貼上膠帶使她窒息而死,然後裝在大型垃圾袋內,放在後車廂,幾日後,丟到離家不遠的沼澤地區的命案發現現場。否則,如何解釋從6/16凱西帶女兒出門後,女兒呈失蹤狀態,在此同時,她的朋友證實,她老神在在仍然參加各種遊樂聚會,一面又騙她的媽媽凱莉的行蹤。更重要的是凱西的朋友們證實,凱西是最後一位接觸凱莉的人。

如果愛女失蹤,她為什麼不馬上報案?如果女兒是意外致死,她為什麼不馬上報案?為什麼辯護律師一開始說凱莉是意外溺水死亡,但提不出任何證據?如果是意外死亡,為什麼要製造成謀殺的樣子?

當檢察官用第一級殺人罪,即有計劃殺人致死 起訴凱西時,因為死因不明,全美的法學權威都不看好凱西會被判處死刑,但大部份人都認為,凱西要為她的女兒凱莉的死負刑事責任,所以這個令人無法理解的陪審團的裁決,跌破大家的眼鏡。

事後有些陪審員回應媒體的談話,看了更叫人匪夷所思,任意採信,自由心證,也不能自圓其說,說什麼他們都相信凱西不是無辜!但他們看不到證據!像這樣的案情,沒有目擊證人,用間接證據判刑的有:1995年蘇珊(Susan Smith) 溺斃二子案,被判終身監禁,可以假釋。2002年史考特(Scott Peterson) 謀殺懷孕妻子,一屍兩命案,被判死刑。

現在傳出當凱西在監獄裡,聽到也許是凱莉屍骨被發現時,出現極大的驚嚇。法官卻不准這個監獄錄影帶在庭上播放,說是怕影響審判的公正性。但是,會不會是法官先入為主的審判,讓陪審員認為他對辯護律師不太公正,反而倒向凱西這邊?

在嫉惡如仇的美國,如果行為被批評為惡毒(Evil),就算辣媽凱西即將在7月17日出獄,她還必須要藏起來,免得出門遭人指點詬病,也很難正常作息。(比起臺灣現實的拜金主義,笑貧不笑娼,家人貪污他嫖妓,照樣高票當選市議員,美國更有社會正義。) 

我曾經被徵召作過三次陪審員,因為是亞裔,有少數民族發生民刑事案件時,法院為求公正客觀,就會徵召多一些少數族裔作陪審員。我因此知道,選擇有利的陪審員是律師打贏官司的第一要件。這也許就是凱西被判殺女無罪的原因,因為她的律師在法庭上為她無罪開脫的辯訴,都被檢察官一一駁斥,但陪審團卻偏見的採信任何對凱西有利的合理的疑慮 (Reasonable Doubts),來合理化他們的裁決。

司法院目前正在研究觀審制度的可行性,在國人對法官判案自由心證存疑,多數人認為「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加上政治力介入,或意識型態等等都會影響法官的判決,所以司法判決運用觀審制度,會是順應時代潮流,向民主自由邁進一大步的表現。

目前具有司法知識學養的一般社會大眾,良莠不齊,遴選出來的陪審員,是否會憑著公平客觀的心審判?或易於被人收買?個人認為司法院如要推行觀審制,便必須完全開放法庭審判過程,公開由公視全程作實況轉播,這樣一來也等於全民公審,利用社會大眾對真相的起碼共識,輿論的壓力,規範陪審員的道德與良心,使他不至於違法亂判!

司法院可以參考美、英的陪審團制度,比較其利弊得失,千萬不要閉門造車,以目前美國聯邦陪審員開庭時日薪美金四十元,超過十日後,日薪美金五十元,開庭期間陪審員必須入闈,住在旅館裡,陪審員之間不能討論案情,直到投票裁判為止,這是一筆很大的經費,必須立法要求加害人、敗訴者、使用法院公器者,支付或歸還費用,例如凱西案審判庭,經過44天的審判,凱西要負擔所有檢警為訴訟所付出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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