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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6 15:04:39瀏覽317|回應0|推薦3 | |
2009-11-26 旺報 【陳宜中/中研院人社中心副研究員】
不容否認,來自北京的促談壓力的確存在。真正的隱憂倒不在於北京促談與否,也不在於美國如何表態,而正在於排拒政治談判的駝鳥心態。無論是逢中必反的綠營,還是只經不政的藍營,一聽到政治談判就先縮了起來,慣性地想要躲到美國的保護傘下。 中國社科院台研所所長余克禮表示:九二共識不等於一中各表。「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一中原則,而非一中各表,才是兩岸政治談判的基礎。 兩岸同屬中國本是台北說法 但至今尚無跡象顯示:台灣現政府打算在「一中各表」外,進一步肯認所謂的「一中原則」。余克禮說藍營學者想要「淡化一中」讓他意外,但是「淡化一中」似乎就是藍營主流派的基調。 「兩岸同屬整個中國」本是台北說法,90年代初,北京要求台北承認「台灣是PRC的一部分」,而台北則以「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回應,這才是「兩岸同屬整個中國」的濫觴。 所謂的「整個中國」框架、原則或屋頂,本是來自台北的政治創意。如果北京願意接受兩岸同屬整個中國,照說台北應表歡迎才對。而如今,台灣若想走出一條更好的路來,則或許應該更積極主張「PRC與ROC同屬整個中國」的整個中國框架。 關鍵在於:「哪種」整個中國框架最有利於台灣或中華民國?要解除兩岸敵對狀態,不代表我們就要接受一國兩制,或非統一不可的統一目的論。包括連戰曾經提出的「中華邦聯」,到晚近張亞中和黃光國主張的「一中三憲」等提議,都是比台獨或一中各表更有力的談判立場。即使北京現在不同意、覺得要價太高,但誰說我們非接受北京的條件不可? 台灣應該積極化被動為主動 同時,我們或許應該更深刻思索「可以統,但要我同意」相對於台獨或一中各表的迴旋空間。曹興誠的《兩岸和平共處法》主張訂定國內法,把「同意或否決統一提案的權利」掌握在台灣人民的手中。這個觀念的力道在於:今天我們相當不滿的上千對台導彈,在我方「可以統,但要我同意」的前提下,將變成是北京(而非我方)無意和解的證據。 時至今日,台獨或一中各表對台灣都是不利的。這類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毋寧是台灣人欠缺政治意志力、無能起而改變自己命運的癥候,而非出路所在。放眼未來,也許只有化被動為主動,積極主張、論述「PRC與ROC同屬整個中國」,堅持台灣人民有同意或否決統一提案(以及和平協議提案)的權利,堅定地與北京展開「解除敵對狀態」的階段性政治談判,我們才能走出一條不卑不亢的道路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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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