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6/14 22:36:33瀏覽4439|回應4|推薦11 | |
朋友轉來這封e-mail,除了自我警惕,出國要當心,還讓鐵小姐深深覺得以台灣為榮,至少我們的海關還很乾淨,不至於像泰國海關惡名昭彰到揚名海外。 遊泰國 ~ 一定要看! 後來我就大叫領隊過來,領隊和他溝通了一下,於是泰國海關的人就說:我的行李要拿到房間裡面特別檢查,還好,領隊堅持不行,後來領隊告訴我:拿進去檢查就完蛋了!因為泰國海關人員 就會塞進去毒品! 所以,以下這則新聞 我想一定是泰國海關人員刻意栽贓的。從那次以後,我發誓我再也不會去泰國觀光,否則一輩子就完了 外交部亞太司秘書胡志堅則表示,我國目前共有 67 人遭泰國監禁,其中47人都是因為毒品案件,外交部也知道泰國索賄的問題,但是不便介入。 李進益在記者會中現身說法,表示自己因為在泰國經商,被當地警察索賄很多,知道泰國警察的作法,必須要順著對方的意思,原本他已經過了X光機,向前走了 5、6步,卻被女警兇惡的叫住,他因為不懂泰文,以為是對方要他把行李拿下來,他就轉身把行李拿下放在地上,隨即拿起自己的行李登機。 不料,隨後泰國警察就登機將他逮捕,原因是他所拿? U的行李中滿了含有安非他命成分的減肥藥,雖然他沒有把行李帶走,但警方仍舊認定行李是他的,不採信他的辯解,隨即將他押往監獄拘禁。 李進益說:進了監獄之後,當地的商務代表處隨即前往關心,並行文泰國警務廳要求把他腳鐐拿掉,別國的人民在行文之後都可以拿掉腳鐐 ,但因為我們與泰國沒有邦交,泰國根本不理,他腳鐐一直戴了 5個多月才拿掉,期間泰國警方還向他索賄,要求 5萬泰銖即可拿掉腳鐐。 李進益哽咽的說出國人在泰國遭到不平等的待遇,每個月還得付3000,才能吃到一天兩餐,食物連豬狗吃的都不如。 李進益遭拘禁期間,泰國警方還向他開價400萬泰銖。由於堅持自己沒有犯罪,李進益屢次在泰國法庭上要求法官向泰國緝毒警察局索取現場錄影帶證明自己的清白,緝毒組卻以證人、證據未到等理由,前後13次要求法院延期審理,直到今年8月2日才將錄影帶送到法官手中,法院在9月3日開庭之後,判決李進益當庭無罪釋放。 而泰國警方在釋放李進益時,不僅沒有任何冤獄賠償,連他入獄時交給獄方保管的勞力士表、護照、現金等財物都不翼而飛。
|
|
( 時事評論|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