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世界文化遺產之定義
2011/02/07 19:13:25瀏覽423|回應0|推薦5

隨意翻閱旅行社的旅遊行程~
常可見到被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列為 "世界文化遺產" 的地方~
很好奇到底要怎樣才會被列入呢? 有多少地方呢?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第17屆會議於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通過著名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這是聯合國首度界定世界遺產的定義與範圍,希望藉由國際合作的方式,解決世界重要遺產的保護問題。


截至2005年7月止,《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締約國已達180國家與地區,共有812處世界遺產地(World Heritage Sites)分佈在137個國家中。依其類型可分為文化遺產(Cultural Heritage)628項、自然遺產(Natural Heritage)160項以及兼具兩者特性之複合遺產(Cultural & Natural Heritage)24項、以及2001年新增的類別「口述與無形人類遺產」。


1. 文化遺產(Cultural Heritage)並不只是狹義的建築物,而凡是與人類文化發展相關的事物皆可被認可為世界文化遺產。而依據《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條約》第一條之定義文化遺產包含紀念物(monuments)、建築群(groups of buildings)與場所(sites)。


2. 自然遺產(Natural Heritage)要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必須具有以下特徵 ( 1 ) 代表生命進化的紀錄、重要且持續的地質發展過程。( 2 ) 在陸上、淡水、沿海及海洋生態系統及動植物群的演化與發展上,代表持續進行中的生態學及生物學過程的顯著例子。( 3 ) 包含出色的自然美景與美學重要性的自然現象或地區。


3. 複合遺產(Cultural & Natural Heritage)則兼具文化與自然特色。


4. 口述與無形人類遺產,它們具有特殊價值的文化活動及口頭文化表述形式,包括語言、故事、音樂、遊戲、舞蹈和風俗等。


原來有這麼多的世界文化遺產,代表著一定程度的歷史價值與觀光意義,但也不要被旅行社唬到了。其實在亞太地區也有159處被列入,光是中國大陸就有長城、秦皇陵、周口店北京人遺址、九寨溝、黃山、蘇州古典園林、雲崗石窟等33處。想再找找我們居住的台灣也有12處,正覺得欣慰之餘,因為小小彈丸台灣的確有許多地方連老外都豎起大姆指稱讚,可是再細看好像不太一樣,怎麼沒有年份且抬頭台灣後面竟然多了些字 "世界遺產潛力點-文建會選定" 。哎! 可能是台灣不算聯合國一員,可是怎麼連世界遺產的定義也因主權之爭而被排除,難道台灣不是地球村的一員嗎。


這兩張照片就是希臘的[雅典衛城]顯示著一千多年繁榮的文明、神話和宗教的遺址。




參考聯結:中華民國保護世界遺產協會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altzdance&aid=486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