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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11:38:53瀏覽466|回應0|推薦5 | |
金門縣第九屆浯島文學獎徵選簡章 一、宗旨:為推展本縣文化與觀光,藉由全民書寫,展現金門地區人文特質與文化采風,讓全民在文學中與金門交會,特舉辦浯島文學獎。 二、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三、參選資格:凡本國國民皆可參加。 四、徵選類別: (一)散文組:內容須與金門有關,以金門旅遊印象、金門鄉鎮書寫為主,字數以3000為度。 (二)小說組:內容以金門為書寫題材,敘事符合浯島發展背景,民情風俗者,字數以4000~5000字為度。 (三)兒童文學組:內容以金門為書寫題材,以童話故事(文字稿)方式呈現,字數以3000字為度。 五、獎額與獎項:各類組分別選取前三名,頒發獎金和獎牌。 (一)散文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 (二)小說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 (三)兒童文學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 (四)各組佳作十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並各得獎狀乙幀。 六、收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即日起至 (二)地點:金門縣文化局(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六十六號)。 (三)連絡:082-325643轉205陳先生、406何小姐。 七、揭曉及頒獎: (一)評審後於金門縣文化局網站、金門日報等園地公佈得獎名單。 (二)頒獎: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項:
(一)請將報名表一份,連同作品六份,以A4紙張電腦打字列印,(直式橫書,字體標楷體,14級字,每行34字,固定行高22,左邊裝訂,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及附身份證影印本、個人簡介(約200字)各乙份。 (二)稿件一律以掛號郵寄,並於封套上註明「第九屆浯島文學獎」及應徵類別,以上資料如有不全者,恕不受理。並將上列電子檔稿傳遞至電子信箱 (三)參選作品須自行創作,且未曾得獎及發表者(含校園文學獎及刊物)或出版者。參選者每人以一件為限,概不退件,請參選者自留底稿。 (四)參選作品須自行創作,且未曾得獎及發表者(含校園文學獎及刊物)或出版者。 (五)入選作品若經發現資格不符,或抄襲等觸犯任何著作權之情事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並自負所有法律責任。 (六)得獎作品得由承辦單位集冊出版,版權歸屬承辦單位,著作權屬作者。 (七)得獎作品將於《金門日報》浯江副刊等園地發表,不另支酬勞,承辦單位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紙本出版、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利,參選者不得異議。 (八)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辦法,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九)報名表格式如下:請上網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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