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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拿錢立法,當然有罪
2011/09/30 15:37:51瀏覽63|回應0|推薦3

一、當然有對價

這就是台灣民主嗎?立委就要得是利委嗎?應速審速決,通通關起來,是誰選出這樣的立委,你還要選他們嗎?

一而再的發生,這種立委拿錢為特定對象來立法的事。此次高等法院判得真好,當然要有罪,無罪還有天理嗎?立委已有領取國家給的薪水,是被選來服務人民的,怎麼變成服務特定之人,又拿了錢,這不是對價嗎?當然是對價,不然見鬼了。

二、法官別怕

司法要硬起來,別怕身份地位,犯法就是有罪,你們是終身職的,何懼之有?那些想拍馬屁、當官的司法人員,就由他們去吧,他們的下場通常不會好,但你們應當hold住司法的防線。最高法院的法官也要挺住,別再發回來發回去的,使案件不能確定。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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