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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3 08:29:13瀏覽470|回應4|推薦18 | |
盧秀燕是市長,不是檢驗人員. 當檢驗人員經多次檢驗證實市場銷售的肉品含有依法[零檢出]的瘦肉精時,市長[有權有責]依法公告之,以免消費大眾受害; 反之, 如隱瞞實情不於公告, 則有[吃案瀆職之虞]. 中央在複檢證實台中的檢驗無誤之後,理應協助追查瘦肉精來源,並清查其它縣市是否也有發現,而不是[叫台中閉嘴],難不成只要閉嘴不說,就當做沒發現過嗎? 中央主管機關如懷疑台中[自導自演],理應立即採取法律行動,查辦盧秀燕,但中央反而證實台中所驗出瘦肉精屬實,可見所謂的自導自演,只不過是政治立場不同的有心人捏造出來的[假消息]. 本人對假消息,不於置評! 評論已見報之時事,是憲法保障全民共享的言論自由!我沒有自導自演製造假消息,我自食己力沒拿稿費沒拿薪資,自由自在暢所欲言,帝力於我何有哉? (盧秀燕如有自導自演之嫌,閣下可以去官方單位檢舉!本人一介平民,請尊重我經營部落格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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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