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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陳政宏:「車禍之和解。」
2013/09/26 15:21:11瀏覽68|回應0|推薦0

一旦發生車禍

如果不是太嚴重的情況下

多半有和解的可能性

和解的時點

可以在車禍後立即簽立

或是等待警方初步分析表出爐後再協商

所謂和解

係指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紛爭的契約

和解條款中多半涉及民事及刑事責任部分

於條款中得約定當事人放棄民刑事之請求權

並得設有違約金等

以促使雙方能履行和解契約

專業信賴保證:高雄律師陳政宏

長風律師事務所:http://www.foreverwind.com/

最優質的免費諮詢專線:07-285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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