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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陳政宏:『重大車禍後受害人保全措施』
2013/09/05 13:55:23瀏覽56|回應0|推薦0

重大車禍後導致受害人重傷甚至死亡

而受害人家屬或是受害人本身

對於加害人之請求動輒數百萬

故為避免加害人不履行賠償責任

有必要透過法律程序加以保全受害人損害賠償之權利

一般來說有幾個程序可作:

1. 查詢加害人該案之案號,若死亡則為公訴罪

     聲請檢查官凍結加害人之資產。

     (此部分非一定通過,但可以一試)

2.了解加害人是否有保強制險或任意險,與加害人可能須負之

     賠償加以比較,以決定是否行假扣押程序。

3. 聲請假扣押,此部分除可查封加害人財產,並且可以取得裁定

     作為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向國稅局調閱加害人財產清冊

4. 相關文件須準備如下:死亡證明書、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

     民刑事委任狀、國稅局調閱財產資料聲請書、授權書、查對方戶籍

    謄本委任書等


專業信賴保證:高雄律師陳政宏

長風律師事務所:http://www.foreverwi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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