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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與作者的迷思
2012/06/30 21:07:12瀏覽509|回應0|推薦5

節錄:【為了讓資訊科技發達的我國,也不會與電腦鑑識這個時代潮流脫節,經過努力整理當時各國的書籍與文獻,確保刑案現場電腦物證的原貌與鑑定結果的完整性,使電子證據具備證據能力,提高證據證明力,作為法院審理犯罪案件的參考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歷經多次的修正,已逐漸朝向當事人進行主義發展,未來任何證據將受到承審法官與他造當事人更為嚴苛的檢驗,數位證據具有易變更的特性,容易受到質疑,因此電腦鑑識的研究有其必要性。

行車紀錄器是不是電腦鑑識的一種?電腦鑑識與數位證據在今天這個網路資訊爆炸的時代,尤其必要的發展,但是查了一下,電腦鑑識及數位證據的書庫僅此於在法律人使用的階段,尚未普及一般社會大眾,也就是說,社會大眾想要更深一層的了解數位證據和電腦鑑識這一類的資訊,必須先參加法律人的訓練,但是有的時候社會大眾對從事法律工作沒興趣,只想在自己的行業中求發展,我相信所謂的電腦鑑識和數位證據,不僅僅使用在法律人身上而已,電腦鑑識和數位證據的普及化才是身為現代法律人為台灣資迅化發展努力的趨勢,只可惜,好像沒幾家出版社願意將這種數位證據和電腦鑑識這一門艱深難懂咬牙詰倨的書普及化。

對於數位證據查了一下,好像蠻多人寫的,對於數位證據,還一直處於學者階段,見鬼了,做研究,研究就能普及社會大眾喔,見鬼啦!學者的研究只在於專業一方,相對來說,如果社會大眾一旦發生事故想要尋找法條時,這個研究恐怕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所以說資訊化的年代裡,我們需要一些普及化的數位證據解說和電腦鑑識解說,因為社會大眾對於這類資訊往往過於難尋,或者即使找到了,也不知道怎麼去了解的數位證據法條。電腦鑑識和數位證據在今天資訊時代裡,是每一個會玩電腦的人應該必備的常識,但是這些法律常識卻封鎖在有志之士的腦袋裡。

無意間搜查到這一本書:圖解數位證據

看了一下作者簡介,以作者豐厚的法學常識來說,很可惜墮入了出版市場的泥悼裡。

擁有高學歷高知識的法學位的作者,在充滿飽和的國家考試市場裡打轉,終有一天會被湮滅,我真搞不懂,是出版社還是作者自己的意思,數位證據在整個市場裡,還是有發展的空間至少在社會大眾的生活裡。

因為各行各業都需要且用到電腦鑑識和數位證據來保障自己,查了數位證據相關的書,多半處於專業方面的書籍,社會大眾需要的不只是專業,而是一本專業與實用的數位證據和電腦鑑識,作者出了這一本圖解數位證據之後,就沒下文了,不知道是出版社的因素還是作者黔驢技窮了,只是頂尖高科技法學學位又是出版多本法律專書的作者,不應該只是這樣的。

我寫過一篇:出版業的圖解迷思,不是所有的圖解書都不可取,但也不是所有的書都能用圖解。法律數位證據正是需要圖解的時候為什麼不去做,但是這也牽涉到專業與解析的領域,社會大眾要的不是一本拚湊的圖解書!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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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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