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228的日子,這一天好像被民進黨當成神主牌似的,每到此時必提,看到那些自以為受害者的北社的嘴臉,以及國民黨一再退讓的態度,就感到一肚子的氣!
228的元兇是誰?是那些身為台灣人卻以當日本人的三級國民為榮的漢奸!國民黨所做的不過是維持治序所為的應為措施,或許在處理上有失當之處,但絕對擔不上一個「元兇」!
228受害的不只是台灣人,有更多被那些患有"選擇性記憶"的政客、偽歷史學家遺忘的外省人!
民進黨可恥!但國民黨更可恥!
那些外省人是相信國民黨、相信當時的政府,才遠渡海峽來台灣這塊土地打拼,卻被那些皇國化的偽日本鬼子、偽台灣人(這些人根本不是人,因為他們連自己到底是什麼人都不清楚!)屠殺,有些是全家被殺連幼兒亦不放過,有些是隻身來台,遠在家鄉的親人永遠都不知道他早已死在異鄉。
對於這些罹難者,政府做了什麼?國民黨又做了什麼?
當那些北社在吵吵鬧鬧,在灌水自己的受害時,誰又為他們申冤?沒有!連他們所信賴的國民政府,最應該幫他們說話的國民黨都沒有,國民黨的妥協,讓他們成了歷史上被遺忘的存在!
只因為他們不是全家死光、就是親人在大陸,也就是在台灣沒有手中握有"選票”的親人!
這就是台灣政客的嘴臉,在他們的心中是沒有是正義、沒有公理的,他們眼中、心中所見、所想的都是一張張的選票!他們內心的天秤,秤的不是良心,而是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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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選擇的正義﹐不是正義﹗- 二二八事件中被遺忘的章節﹗
(二二八事件目擊者 - 蕭玉珍口述)
二二八事件碑文雖以定稿﹐但絕對未盡公允也不完整﹐在這事件中﹐最弱勢的死難者族群 - 暴動初期冤枉遭殺害的外省人﹐卻在所謂的決策當局﹐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及死難者家屬的所謂的折衷協調下﹐被完全忽略。他們有不少人是全家冤死﹐也有的被殺後留下分隔兩地嗷嗷待哺的妻兒﹐就此天人永別﹐而家屬全不知情﹐一樣是善良的老百姓﹐但是平反﹐伸張﹐補償﹐卻未適用於他們的身上﹐是有意的忽略﹐還是犧牲弱者﹖我們的社會就這樣的把他們拋棄了。要知道﹐有選擇的正義﹐不是正義﹗
本人親身經歷二二八事件﹐現雖年事已高﹐但自覺有義務將當時所見所聞加以說明﹐一為歷史作見證﹐二來但求告慰這些冤死者在天之靈。
台灣光復初期﹐因著蔣總統的以德報怨號召﹐從大陸及南洋平安遣返的臺籍日軍有數十萬人之多﹐他們當中有不少人已被完全日化﹐以講日語為榮﹐自認為大日本帝國台灣國之子民﹐無法接受日本戰敗之事實﹐仍緬懷昔日的皇軍威風﹐無視於盡管當時百廢待舉﹐而政府仍盡力照顧﹐遣返﹐醫療之苦心﹐而心懷不滿﹐待機生事。同時﹐在光復兩年後﹐亦有不少昔日皇民化的公務員﹐因仍習講日語﹐不講國語﹐而被替換﹐一下子無法適應從大人降為老百姓的心態﹐也就不滿政府而推波助瀾。再加上共產黨的伺機而動﹐幾個爆炸性的因素聚合在一起﹐因著二二八的導火線而一發不可收拾。
我是廣東人﹐當時在廈門高等法院作個小職員。與同事朋友十餘人一起赴臺觀光(當時大陸局面尚未惡化) ﹐在基隆﹐台北遊玩後﹐再獨自至高雄探望叔伯。我們一行人坐著朋友借來的車子到四處遊玩。二二八當日及後兩三天高雄平安無事﹐大概就在第四五天時﹐我們在外面玩到一半時﹐高雄就變成了個恐怖城。
依稀記得當日該是個週末吧﹐街上遊人甚多﹐在下午一兩點﹐我們欲轉往屏東遊覽時﹐暴亂開始發生。在十字路口﹐我們被一群浪人攔車盤查﹐為什麼稱他們為浪人呢﹖因為他們都是一副日本打扮 - 頭綁日本巾﹐手持武士刀。都是五十歲以下之壯丁﹐二三十人一夥﹐攔人攔車查問。我們廈門也講台語﹐因此未遭毒手﹐但當時我親見車外兩位男子被盤問砍殺的整個過程。
他們當時被攔下﹐被用台語盤問﹐供日語沒﹖不會。供台語沒﹖不會。供客話沒﹖不會。當場﹐巴格野魯﹐幹XX ﹐武士刀就砍下來。一人當場罹難﹐另一人想逃跑﹐亦被追上用武士刀砍死﹐身上噴出的血濺了尺高。
當時只以為是局部的﹐偶發的事件﹐只想逃離現場﹐結果越走越不對勁﹐幾乎每個大路口﹐都有這類浪人成群的在把關﹐街上的屍體也越來越多﹐慘不忍睹。在車上眼見對穿旗袍者就連問都不問﹐持刀就砍﹐男女老少全都不放過﹐有的甚至全家罹難。小的有至襁褓中的一兩歲小兒及大至十來歲的小孩﹐都無一倖免﹐更有的頭被完全砍掉﹐身首異處。不把人當人﹐只要非我認同族類﹐一律消滅﹐與南京大屠殺軍民不分的同樣獸行。
我們深受驚駭﹐決定繞路返回﹐結果是愈見愈慘﹐尤其是高雄火車站﹐前鎮一帶及往高雄工職的大馬路上﹐屍體堆積如山。就我粗略估計﹐應有上千人之多。僅高雄一地﹐我所見者就如此﹐全省死難者更不知有多少。
你無法相信這是因為單純的行使公權力的查私煙風波而起﹐也不可能像大陸上荒年欠收﹐民不聊生的暴動。要說對當時施政不滿﹐為何要以血淋淋的百姓生命為祭品﹖為何要以族類劃分生死﹖其實﹐真正的台灣人是很善良的﹐在暴動時也都躲在家裡﹐更有的對逃難者施以援手。今碑文定稿﹐此段屠殺不交代﹐公益何在﹖
當時在台的除軍人外﹐外省人大部份就是公務員﹐及沿海省份來台經商人士﹐以溫州人居多﹐浙江人也不少﹐這些人是無辜冤死的大多數。在街頭屠殺還不夠﹐這些浪人開始逐屋尋人殺戮﹐於是外省百姓開始逃向要塞尋求保護。在一些善良百姓幫忙下﹐假借日本裝扮﹐惡補些日語﹐台語﹐以逃避浪人之盤查補殺。姑不論所謂之定稿評論﹐柯遠芬﹐彭孟輯﹐史宏喜﹐張慕陶等人﹐在當時的避難百姓眼中都成了保生大帝﹐救苦救難的觀世音菩薩。
我法院一客家同事﹐先生在新竹當軍需處長﹐住在客家村﹐亦被暴民入村點名要人。先生雖有兩隻槍﹐卻不敢用﹐怕子彈用完仍救不了全家﹐只好個人躲入糞坑躲藏﹐還因此得病﹐但勉強幸免。
當時外省人戶籍資料根本不全﹐所以被屠殺多少﹐根本無法統計﹐遺留在大陸之親戚家人根本無從得知﹐超渡無門﹐亦為人間一大慘事。
在如此悲慘﹐屠殺多日的局面下﹐你說政府怎能不派兵﹖而軍隊上岸後﹐所見遍地死屍﹐及街頭上耀武揚威拿著武士刀濫殺無辜的浪人﹐又怎會不開槍呢﹖
沒等到戒嚴﹐我就提前返廈門了。現雖已事隔半甲子﹐但當時之慘狀。猶歷歷在目﹐難以忘懷﹐我若不替他們說出來﹐我心不安。
政府若真有心﹐更應該邀請學者專家﹐補充收集資料﹐採訪目擊者﹐補上這段空白。同樣的﹐元首亦應為此到歉﹐尋求受難者及家屬之補償﹐及碑文內容之適當匡正﹐以求真正之公平正義。
附記: 二二八暴亂時仍是嬰兒的連方禹女士是被母親藏在米缸內纔免於被暴徒殺害
李登輝下令,行政院所出之“二二八調查報告” ,主要根据之書“台灣事變內幕記,記者唐賢龍著”中,強調所有本省死傷細節,而凡外省人被辱殺,凌虐部份,全被省略或淡化掉。同樣一本書,怎麼可以說這部份有效,那部份無效?為何選擇性採用?現引述原書部份“原文記錄”如下:
1. 二二八日早上十一點,台北新公園,除了打死十幾個外省人,毆傷二十幾個公務員外,更有一個年輕少婦,攙了她一個三歲多的小孩子,正想由偏僻的小道回家時,卻被几個流氓攔住了,他們對她盡情的調戲後,一刀將她的嘴巴剖開,一直割裂到耳朵邊,然後將她的衣服剝的精光,橫加毆打,打的半死半活的時候,便將她的手腳綁起來,拋到陰濕的水溝中,該婦人慘叫良久後即身死,當該小孩正在旁邊哭喊媽媽時,另一殘暴的台灣人,變用手抓住該小孩的頭,用力一扭,即將該小孩之頭倒轉背後,登時氣絕。
2. 又在萬華附近,一小孩被民眾將雙腳綁捆起,將頭倒置地上,用力猛擊,直至腦漿流出時方將其拋於路旁。
3. 又在台北橋附近,有兩個小學生,路遇民眾,因逃跑不及,即被民眾捉住,民眾一手執一學生,將他們兩個人的頭猛力互撞,等到該兩小學生撞得腦血橫流時,旁觀之民眾猶拍手叫好。
4. 當天下午,在台北太平丁,有一開旅館之孕婦,被民眾將其衣服剝光,迫令其赤裸裸地游街示眾,該孕婦羞憤無已,堅不答允,便被一手持日本軍刀之台灣人,從頭部一刀下去,將該孕婦暨一個即將臨盆之嬰孩,劈為兩段,血流如注,當場身死。
5. 又在台灣銀行門前,有一個小職員,當他剛從辦公室里走出來,即被一個台灣人當頭一棒,打的他腦漿并流,隨即隕命。
6. 這時,適有一對青年夫婦路過此地,又被群眾圍住,吆喝喊打,嚇得他們跪在地上求饒,時有很多的台灣小學生擠進人群中,一看原來是阿山,便連忙你一腳,他一腳,將他們兩人踢在地上,滾成一團,這時民眾更拳腳交加,棍棒其飛,不一會,他們變被打得血肉模糊,成了兩具破爛的孤獨魂。
7. 在新竹縣政府的桃園,被羈囚於大廟,警察局官舍与忠烈祠後山三地之外省人,內有五個女眷,被台灣一群流氓浪人強行姦污後,那五位女眷於羞憤之餘,均憤極自縊殉難。
8. 而該縣大溪鎮國民小學女教員林兆煦被流氓呂春松等輪姦後,衣服盡被剝去,裸体徹夜,凍得要死,後被高山族女縣參議員救護始脫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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