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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NCC撤照風波 談新聞自由與自律
2022/03/15 10:00:08瀏覽545|回應0|推薦7

美國第三任總統湯瑪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說:「人民是完全可以信賴的,應該讓他們聽到一切真實和虛偽的東西,然後作出正確的判斷。」他更這樣強調新聞自由的可貴:「如果由我來決定我們是要一個沒有報紙的政府,還是沒有政府的報紙,我將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

 

隨著十七世紀印刷術發達逐漸普及,報紙開始在歐洲興起,報紙是傳播媒體的一種,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份。演變至今,無論是哪種新聞媒體,都應當報道真相,讓人民聽到真實訊息。

 

誰在賣毒樹果實?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天電視」換發新聞台事業執照,於1026日首度舉辦聽證會,從三位主持人(NCC委員林麗雲、王維菁和蕭祈宏)到七名NCC邀請的鑑定人(包括公民參與與媒體改造聯盟林月琴、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沈伯洋、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輔仁大學新聞系副教授陳順孝、東吳大學會計系副教授柯瓊鳳、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陳慧蓉、臺北大學經濟系教授郭文忠)「政治色彩」鮮明,且主持人有反「旺中」背景。最終,NCC七位委員於11月18日做出最後一致的決議,以七比零的絕對優勢決定中天新聞台不予續照。

 

這場十月底的中天換發新聞台事業執照的聽證會,中天也另外提四位鑑定人,其所陳述的意見與觀點則與NCC推派代表的截然不同,只可惜的會議結束前NCC鑑定人已半數提前離席,無法當場對話。尤其是當中天律師方伯勳發表意見並向NCC鑑定人陳順孝質疑時,頻頻被主持人NCC委員蕭祈宏插話,阻止鑑定人回復質疑,甚至出現NCC工作人員突然出現,遞給他一張黃色紙條,他看過後隨即停止發言,詢答就此結束。

 

中天新聞台代理人方伯勳律師依行政程序法提請對鑑定人進行詢問,以釐清證據鑑定過程的真實性,但起初被主持人蕭祈宏以各式理由阻斷,經中天多次提醒注意依法行政,才有機會向陳順孝及臺北大學經濟系教授郭文忠提問。

 

至於聽證會主持人有反旺中背景,遭外界質疑過程偏頗,臺北市長柯文哲在議會接受質詢,針對這個問題時做出這樣的回應:「審判過程要有迴避原則,做為主辦單位自己要注意,過程若有暇疵存在,就像毒樹毒果理論,前面有問題,判決結果出來就會讓人懷疑,所以依法行政、公開公正公平這樣就好了。」

 

十月底,媒體人趙少康南下高雄探訪前總統陳水扁,阿扁接受採訪時表示, NCC運作根本不獨立,更強調政府不應該介入媒體。針對NCC運作獨立性,阿扁這樣分析︰「過去媒體主管單位是新聞局主管,更早是警總、是政府,至於NCC是獨立機構嗎?」阿扁還說:「委員基本上誰提名?以前還說按政黨比例推薦,現在沒有了!」現在NCC委員是贏者全拿,所以民進黨的行政院長與掌握立法院多數席次的民進黨委員選了什麼委員就已經決定結果了,源頭已經偏頗,要結論如何公正?有民調顯示,66%不相信NCC公正性。

 

延播還是直播嗎?

通常棚內外的現場直播節目,棚外攝影時需要把光信號轉換成類比信號,類比信號轉變成數位信號,發射到衛星,每個過程都需要一定時間,再加上衛星傳輸,形成到演播廳中間的時間差大約會有3秒。

 

在這場眾所矚目的聽證會中,輔仁大學新聞系副教授陳順孝竟然提出這樣的建議:「可以仿造國外延遲直播7秒或30秒,甚至必要時暫停直播節目。」問題在於,延遲直播(簡稱『延播』)是指當天節目的延播,英文叫做“broadcast delay”,雖然這延遲直播裡有個叫「短暫延遲」(short delay)的技術手段,專門用來防止褻瀆、吹牛、暴力或其他不良物質,或是因為像是領夾式麥克風壞了的這樣的技術故障,或是現場來賓發生咳嗽等更普通的問題,透過實況轉播出去,這樣的情況通常被稱為「7秒延遲」。

 

但10秒以上的延遲或暫停直播節目就不叫延播!那叫「更長的延遲」(longer delay)──通常是為了讓節目可以同時在當地市場播出,就像有時在多個時區的國家或地區播放全國性的廣播或電視節目一樣;但通常會稱之為「錄影轉播」(tape delay),也就是大家熟悉的「延遲轉播」(D-Live),就根本稱不上是現場直播節目了!

 

以中天某政論性節目2019年的「200萬噸柚子」為例,那天節目採取棚內外同時現場直播方式進行,棚外主持人遇到激動民眾將「200萬斤柚子」口誤說成「200萬噸柚子」丟進水庫,透過麥克風直接傳播出去──正如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說的,像這種LIVE節目,完全無法預期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情。若現場熱情民眾發言內容有待商榷,當下來不及制止並進行查證,但主持人隨即發現疑點,用不到兩分鐘立即更正的處理方式,讓現場直播節目繼續進行下去。

 

倘若,採用7秒延遲的方式處理現場民眾「吹牛」或「口誤」的發言,連同衛星傳送畫面的3秒時間差,總共10秒或以上的延遲播出,或甚至暫停播出,那現場直播還叫直播節目嗎?!

 

難道要思想審查?

 在極權統治的國家,例如中國,他們有延時直播的制度,就是節目播出的時間比節目開始的時間有一定的延遲,延時的目的是為監播人員提供一定的監播時間,以防止不利於社會穩定和安全的畫面及語言播出。這個現象就有點思想審查的意味,難道NCC要臺灣的所有現場直播節目都走向這個方向嗎?還是只有針對中天呢?

 

站在政府對立面的反對者或質疑者訴諸言論自由的珍貴價值,主張「政治不正確的內容」亦是個人有權自由表述的言論,保護多元資言論共存空間是民主社會的重要基礎,一旦國家介入管制,難免有落入思想審查的危險。

 

難道直播延遲就沒有查證問題?難道預錄節目也無須查證嗎?難道只有被定位為「紅媒」的媒體才需要被要求要經過查證,直播節目才能播出?民視新聞報導「長江三峽大壩變形」、三立直播節目「新台灣加油」上來賓王定宇高談「東沙島被海上民兵包圍」……等議題,事後被驗證為假新聞,難道所謂的「綠媒」談什麼都可以,都無須經過查證就可播出?也可以不必接受NCC的檢驗與審查嗎?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表示,直播節目有些訊息有誤,事後馬上在節目裡澄清,卻仍被開罰,不僅是金錢上的傷害,也讓新聞台不斷留下被開罰記錄,最後審核時,政府、執政黨與NCC都說尊重言論自由,但最終卻因違規記錄太多不予換照。黃暐瀚指出,過去這兩年以來,因為政治作為太過對立,連開罰標準都不一樣,有的台訊息錯誤更正就好,有的就會被特別挑出來,還被罰非常重,所謂的違規記錄,在開罰當下就已經不公平了。

 

為何有兩套標準?

中天如同年代、三立、壹傳媒、東森、TVBS等眾多電視台都屬於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體,就連無線電視台的老三台、民視、公視與原住民台等的節目頻道現在也都透過衛星傳送播出。既然這些電視台中的新聞台都是透過衛星播出,那麼不管是新聞或政論節目,NCC如果是獨立審查機構,委員非酬庸委派,不服膺任何政黨或領導人,沒有任何政治意識或立場,那麼應該不會出現兩套標準的判罰!

 

2011年時的總統選舉,民進黨候選人蔡英文推出三隻小豬撲滿,在臺南有位老人帶著三個年幼的孫子女,小朋友手中各捧著裝滿錢幣的撲滿,上台獻給蔡英文,小朋友還高喊:「小英阿姨加油!」三位小朋友後來也出席公開場合,送蔡英文卡片。當時所有「親綠」媒體均報導此事,無一被罰。對比中天新聞台於201942日的《中天晨報》,以韓國瑜後援會臉書粉絲團某位民眾上傳的影片做為素材來報導新聞,一個不到十歲的小女孩看阿扁罵韓的新聞,邊哭邊挺韓,中天新聞台被NCC開罰新臺幣60萬元,理由是認為中天違反兒少法!

 

去年NCC就已經對「中天新聞台」提出2020年可能涉及更換牌照會有問題,那時是對該台報道韓國瑜比例過高所提出的警告;此外,也對該台針對三市長合體當日的天空出現疑似鳳凰展翅雲朵後,對民俗專家與照片提供者簡先生進行採訪後的報導,卻被NCC開罰新臺幣40萬元,理由是違反公序良俗與事實查證,批評有強烈造神運動。然而,20179月前行政院長賴清德接任閣揆當天,「三立新聞網」報導了北港朝天宮附近的天空閃現巨龍紅光異像,並引用群眾稱其「祥龍天子」之說法,NCC卻「視若無睹」或「無動於衷」?難道三立沒有利用群眾說法企圖幫賴清德造神嗎?這樣沒開罰一毛錢,這公平嗎?

況且臺灣在選舉時本來就是國民黨與民進黨兩黨之爭,民眾已被政治意識形態綁架已久,連新聞媒體也被分為親綠媒體與親紅媒體──現在似乎已沒有親藍媒體,被綠營人馬冠上「親紅」媒體,親綠系媒體會幫助民進黨拿到更多的選票。在總統選舉時,三立與民視新聞節目與政論節目向來都只報導民進黨候選人,NCC怎麼不警告三立與民視新聞台報導蔡英文比例過高呢?只針對中天報導韓國瑜,這不是兩套標準,什麼才是兩套標準呢?

 

憲法保障新聞自由

在現代社會中,透過媒體的傳播,提供給社會大眾的資訊,往往會牽動公眾意見的走向,對公眾意見的形成和塑造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透過媒體,也有助於人們對特定公共議題的瞭解,進而參與討論,這樣可促進公眾意見的形成,強化民主政治機制的運作。

 

媒體之所以有能力扮演好如此重要的角色,與其憲法上所賦予新聞自由的保障有著密切的關係。我國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根據司法院刑事廳法官李明益的說明,新聞自由雖未形諸於憲法明文,惟憲法第11條保障範圍及於新聞自由,向為學說及實務一致肯認。且司法院大法官多則解釋,已逐漸勾勒出新聞自由保障內涵的輪廓。

 

每年「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簡稱RSF)都會評估世界各個國家與地區或組織上一年新聞自由狀況的記錄,之後推出「新聞自由指數」的全球排名。「臺灣媒體不再獨立!」這是該組織對2020年臺灣新聞自由度觀察後所得的評論,還寫道:「政治干預很少見,容忍度較低,但臺灣記者正遭受兩極分化的媒體環境的困擾,這種環境由聳人聽聞和追求利潤主導。儘管蔡英文總統表示要在臺灣繼續發展新聞自由,卻很少採取任何具體措施,來改善記者和編輯的獨立性。……

 

去年底無國界記者組織曾發表公開信,呼籲臺灣總統候選人和政黨承諾透過強化公共媒體和獨立新聞,來支持和保護臺灣免於不實資訊的威脅。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強調,臺灣媒體的結構式弱點使得他們特別容易受到不實資訊的攻擊,特別是在選舉期間,而這代表對民主真正的威脅。

 

容忍異己難以做到

新聞傳播媒體一向被稱為「第四權」──雖與立法、司法與行政三方政治權力共存,卻對這三種政治權力起制衡作用,具有監督政府的功用,是民主不可或缺的前提與重要力量!但是一旦媒體棄守這個權利,寧做政府的看門狗,不再報導與公眾利益有關的重大議題,而只為執政黨或某一特殊政黨發聲,立場有所偏頗的話,那就是媒體沉淪的開始!

 

儘管連標榜民主自由的西方社會也會受到意識形態的影響,媒體甚至法律因而產生兩套標準的處理與處罰方式!與臺灣民情不同的是,西方社會主要不是受到政治意識形態的綑綁,而是在宗教力量的影響下而產生的意識形態,特別是基督教與伊斯蘭教千年以來糾葛的不斷衝突!

 

崇尚民主與自由的法國,在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上卻受限於宗教因素,在法國任何人可以諷刺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但若諷刺猶太教,反猶太主義則會被判有罪!還記得七年前的Charlie週刊受恐攻的事件嗎?那時法國前總統法蘭西斯·賀蘭(Franccois Hollande)在《Charlie週刊》受到恐攻後,發誓要捍衛言論與自由,但那天起已有50餘人已因表達自由而被拘留或逮捕。漫畫家可以以言論自由名義諷刺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但當有人發言想寬恕恐怖主義卻是有罪?

 

反觀臺灣,還記得行政院前新聞局於20058月對有線電視、衛星電視頻道進行審核執照,最後有七個頻道未通過審核,因而停播,其中包括東森新聞S台;那時民進黨政府原本把TBVS電視台也列入關台的名單,只是後來前總統陳水扁一席話,而使得前新聞局長姚文智而不得!阿扁說:「政府要接受監督,媒體要多元不同的聲音,政府不應該介入媒體!寧可沒有政府,也不能沒有媒體!」然而,十五年後的今日,物換星移,新聞局已被NCC取代,臺灣經過國民兩黨輪流執政後,竟然仍在民進黨政府手中再度撤銷中天新聞台的執照!但NCC的做法更有爭議的是,主委陳耀祥在1118日召開中天不予換照記者會上竟然這樣建議,空出的52頻道可考慮公廣集團(該集團近年來已成為民進黨酬庸的大本營),更強調政院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向」。

 

伊夫林·比阿特麗斯·霍爾(Evelyn Beatrice Hall)在其所著的書《伏爾泰的朋友們》(The Friends of Voltaire)中寫道:「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 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 de le dire.)成為中外捍衛言論自由的經典名言!但,經過百年來的新聞人仍在為捍衛自由而奮戰,只不過政治如春藥讓身在高位的權貴著迷,又有多少掌握權柄著能真正做到容忍異己呢!

 

附註:慕亞這篇文章寫於2020年11月初,同時刊載於作者另一個網誌《和平宣言》。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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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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