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砸汉奸墓碑是对“日本友人”文化挑衅的还击
http://news.qq.com 2005年02月02日21:20 国际在线
作者:廖祖笙
2月2日的《现代金报》报道了一条笔者预料之中的消息:日本有人为明代倭寇王直在其家乡修建墓碑。就在网络和舆论仍对王直的功过是非激烈争论的时候,浙江丽水学院和南京师范大学的两名教师用自己的行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1月31日晚,这两位老师带着自备的斧头和榔头来到了安徽歙县,在找到了王直的墓后,将刻有王直名字的墓碑和刻有日本人名字的“芳名塔”砸毁。
王直是个什么样的人,《倭变事略》已有记载:“王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寇,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从这段史料中我们不难看出,王直是一个勾结倭寇、侵我中华的汉奸。“日本友人”突然跑到安徽歙县给这样一个“恶贯滔天,神人共怒”的汉奸修墓立碑,还立起了“芳名塔”,这已严重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这样的墓碑和“芳名塔”不可能长时间在中国的土地上矗立得下去,即便这两位高校的教师不出手,迟早也还是会被人弄得面目全非,这一点我们是可以预想得到的。
虽然已有律师指出这两位高校教师“行动上不理智,程序上不合法”,但他们的做法,不难得到国人的理解,也必将有人为之喝彩。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底线,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容不得异族轻易跨越和挑衅。试想:假如汉奸王直的墓碑和刻有日本人名字的“芳名塔”,可以如此“比肩辉映”地矗立于我中华大地,那么“日本友人”往后是不是也可以得寸进尺,为侵华战争中战死在中国的日本军人到处树碑立塔?这个口子不能开!让这样的墓碑和“芳名塔”齐齐扎在中国的土地上,就是扎在中国人曾经滴血的心灵上。这仅仅是在修墓立塔吗?它实则是对中华民族某种情绪的一种试探,也是对中国文化的一次公然挑衅!
刻有汉奸名字的墓碑和日本人名字的“芳名塔”被砸毁,是中国民间对“日本友人”文化挑衅所进行的一次必然反击。当然,“日本友人”可以指斥这种做法的“过激”,但不要忘记的是,日本史上也不乏里通外国者,当别国的“友人”也大摇大摆跑到日本的国土上,去给这些引狼入室者修墓,并公然在其墓碑旁立起“芳名塔”时,日本的国民就可以安之若素,“修养”极好地听任这样的墓碑和“芳名塔”“比肩辉映”了吗?容忍这样的行为,也就等于在鼓舞日本的人民去甘当外国人的走狗,携手来残害本国的人民。别小看了这样的一次修墓和立塔,因为它将对心术不正者很可能构成一种心理暗示——即便是引狼入室,成了卖国贼,死后也一样能被人“缅怀”,也一样能“流芳”。
日本人民无法容忍的事情,凭什么就要强加到中国人民的头上,要求中国的百姓去容忍?希望那些“日本友人”从这一事件中,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检讨,不要一再用参拜靖国神社、“缅怀”汉奸这样一类极不合适的行为,来伤害他国国民的感情,并对他国的社会意识进行文化上的挑衅。这对于发展中日关系,增进中日人民之间的感情,都只会是有害无益的。
我不知道你讀了上面的文章後,你的感想是如何。但我的感想是:
- 郭泉的反諷功力實在令人叫絕。
- 連這樣"政治正確"的言論都會被老共打壓,老共還有什麼是做不出來的?
- 我現在是更覺得台灣人現在享有的民主政治跟言論自由的可貴了。
老共在控制言論上是不會鬆手,更不會退怯的,他們就是靠宣傳起家的,知道言論自由的厲害。老共一定會下重手去鎮壓所有非其組織的人民集體活動(不論是集會、遊行、示威)。
政府操控媒體,進而煽動暴亂,最極端的例子,就是發生在不飛的網誌所述的日汪達(盧安達):
飛與不飛之間》文章創作》仇恨電台: 如何在一百天內殺死八十萬人的方法 ( 上 )
飛與不飛之間》文章創作》仇恨電台:如何在一百天內殺死八十萬人的方法 ( 下 )
郭教授被無理侵犯的是人性尊嚴中的表現自由、財產自由、人身自由、秘密通訊之自由及隱私權。
"思想自由保障人民內在精神活動,是人類文明之根源與言論自由之基礎,亦為憲法所欲保障最基本之人性尊嚴,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存續,具特殊重要意義,不容國家機關以包括緊急事態之因應在內之任何理由侵犯之,亦不容國家機關以任何方式予以侵害。"- 引自大法官第釋字 第 567 號解釋文。
"憲法第十五條關於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之規定,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並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俾能實現個人自由、發展人格及維護尊嚴。如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國家機關雖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但應給予相當之補償,方符憲法保障財產權之意旨。"- 引自大法官第釋字 第 400 號解釋文。
"國家機關行使權力...涉及限制多種受憲法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利,如憲法第八條保障之人身自由、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之消極不表意自由(本院釋字第五七七號解釋參照)、憲法第十二條保障之秘密通訊之自由、憲法第十五條所保障之營業秘密、隱私權……等等。其中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秘密空間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本院釋字第五○九號、第五三五號解釋參照)。"- 引自大法官第釋字 第 585 號解釋文。
個人比較不能理解的是日本為甚麼到現在還不能正視自己的歷史,還在否認二戰前及二戰時發動侵略對各國(包括中國)所造成的損害。德國早就正視這個身為戰爭及侵略發動者的歷史,並對猶太民族所遭受的迫害做出果斷而明確的道歉行動及補償措施。
日本不但不道歉,至今還否認曾經侵略過他國,亦不了解或不願了解他國對其傲慢的舉止為什麼會生氣,感覺上日本人這樣做,很像小孩子犯了錯被抓到時,不願承認只好抵死狡賴的行徑,讓我覺得這個國家很不成熟,相當幼稚,死不認錯,不能面對自己的歷史。
日本甚至認為這些殖民地由於被日本侵占而被日本統治,其結果是對被殖民地人民非常有利的,被殖民地人民也很歡迎被日本統治。而台灣竟也有人附和這個說法,真是匪夷所思。這種被殖民地人民對殖民宗主國不但不反抗被殖民,反而崇拜殖民者的現象,應該要有人好好來研究一下,究竟是什麼道理。這好像被綁架的人,反而認同綁架者,參予爾後的綁架行動並為其辯護一樣。
中國雄23世:
堂堂一國的領導人,講話被世界當放屁,一巴掌打回去
這種低能國家,事先沒搞清楚狀況,事後沒能力捍衛尊嚴
一輩子被人當廢物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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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com/2007/03/26/301-2072974.htm
否認慰安婦事件 西方輿論壓力 安倍晉三道歉
2007/03/26 20:09
記者羅紜辰/編譯
這個月初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因為否認慰安婦事件,引發國際強烈撻伐,26日安倍在國會接受質詢時,態度出現180度大轉變,安倍正式向二次大戰期間,被迫做慰安婦的婦女道歉。
這個月初安倍晉三因為表示沒有證據證明,日本政府或者皇軍,在二次大戰期間擄走婦女去做慰安婦,此話一出,立刻觸怒南韓當局,也一度讓美日關係陷入緊繃,強大的輿論壓力,讓安倍26日在國會委員會面對反對派議員的質詢砲轟,幾乎招架不住,終於正式以首相身份,為慰安婦事件道歉。
安倍表示,對於那些遭受苦難的慰安婦感到同情,對她們當時被置於那種狀況,表示道歉,稍早華盛頓郵報曾經在社論上,大力批評安倍在北韓綁架日本人的問題上,積極提出解決之道,不過在日本自己所犯下的戰爭罪行上,卻是含糊其詞,讓安倍在飽受西方輿論壓力下,終於作出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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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東京特派員陳世昌/十六日電】 | 2007.03.17 02:5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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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日前才對慰安婦問題擺低姿態,除強調「道歉」外,還表示將自我克制有關慰安婦的發言,希望在他四月下旬的首次訪美前,能夠平息事態。但是,十六日安倍又推翻了自己的言論。 安倍內閣十六日再度表明,沒有證據顯示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日本政府有強徵慰安婦的事實。安倍政府十六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對慰安婦的「答辯書」,稱「從政府發現的資料中,找不到軍方或官方曾進行所謂強徵的直接紀述」。 這份答辯書據說是針對社民黨眾院議員質詢的答覆。安倍晉三在此之前曾就慰安婦問題發言稱,「沒有證據可證明存在當初所定義的強制性,這是事實」,這份答辯書可視為是對安倍發言的追認。 答辯書稱,有關強徵慰安婦的問題,在前官房長官河野洋平發表談話前的一九九一年十二月至九三年八月期間,日本政府曾對相關資料進行調查,並詢問了相關知情人士,並沒發現政府有強徵的事實。 對於眾所矚目的「河野談話」,答辯書強調,歷代內閣均繼承了此一談話,但是談話沒有經過內閣會議通過,政府也沒有在內閣會議上批准此一談話的計畫。 答辯書還辯說,「河野談話」中也不曾使用「強擄」這個詞彙。 |
個人非常同意網友酥餅與台灣懸鉤子於盧安達:沉默的共犯回應中所做出的結論:
現代文明社會,不管任何理由,絕對不容許種族屠殺,但是盧汪達大屠殺給我們的另一個啟示是,操弄族群者最後終將被族群反噬,作為一個現代公民,認同還是應該以願景、理念為主,以族群為主的認同早該被丟到歷史的垃圾桶去了。
想認識中國快速崛起後的真相的人,一定要看Come Fly With Me...網誌文章:
一個印度人在上海:中國當前的思潮
London Review of Books, vol. 28. No. 30. November 2006
Getting Rich
Pankaj Mishra reports from Shanghai
倫敦書評雜誌:潘卡吉米希拉在上海報導:致富
上海的斷簡殘垣很令人驚訝,畢竟這是一個十分現代化的城市。城中心大街上、就在取名為「富門」的高級住宅區旁邊,有一些低矮的房子被摧毀了,而其殘破之景況反映在高樓的玻璃表面。在上海最古老的地區,東家屯,怪手在兩個禮拜之內就會來到,而老婦人在擁擠的巷弄裏蹲著,沉默而束手無策地面對著怪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