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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高院:馬英九無溢領 依法行事
2007/12/28 16:18:09瀏覽1270|回應0|推薦17



高院:馬英九無溢領 依法行事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遭特偵組檢查官侯寬仁依照貪污罪起訴,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高院發言人說明,認為馬英九所為不成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也沒損害機關財或利益,更不具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也與「公務背信罪」構成要件不合,因此判決無罪。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612280072+96122807+0+133436+0,00.html


馬特別費案判決主文及理由重點

馬特別費案 一、二審判決比較


引用文章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判決書之我見,我早就說過,"看了這個判決書,假如檢察官(公訴人)還有臉上訴打二審的話,二審法院會支持一審見解的機率幾乎是可以百分之百確定的。"

最高檢察署或檢察長不趕快再次集會,亡羊補牢,藉此判決統一法律見解,不要再因人而異的選擇性辦案,現在還要繼續讓高檢署打上訴第三審的必敗官司,其動機也是令人不解。


某網友表示:

有關馬英九特別費一事,我個人認為應該是無罪的了,從他一副「娘」的樣子(哈哈,開他玩笑),再加上看他行事風格,這些沒有證據的「特質」,我從不覺得他會貪污。

然「實質正義」若無「程序正義」的輔助,也是會出問題,如這次公務員余文的操作方式。

只是,至於民進黨的四大天「亡」被起訴一事,是否應該也是要被判無罪?儘管我蠻討厭他們謾罵的嘴臉,但似乎也是無罪才是,不知道痞兄可否略微指點?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8/01/01 01:43 回覆:

 

 

金錢本來就是消費物、可替代物,除了北檢特偵組外,我國從來沒有人會認為金錢是特定物,不採混同說或認為銀行帳戶是不能採"大水庫"說的。你聽說過你還錢時,一定要還當初借的那幾張鈔票,才算合法嗎?北檢這種可笑的說法或認定,其實根本不用等待法院裁定,人民用膝蓋上的毛想,也知道北檢檢察官在這點上是必定敗訴的。

而首長的"特別費"若等到馬案三審定讞,確定法院採的為"實質補貼說"後,就有約束所有下級審的效力。因此,其他現任六千餘位首長(以及歷任數以十萬計的前任首長)的特別費,包括民進黨四大天王的特別費官司,檢察官除非自己想找敗訴官司的紀錄扛,不然他們是從此絕對不會去起訴牽涉特別費的案子的,爾後任何針對特別費的偵查行動亦無意義,也不會被同意。

總之,如前文所述,檢察系統不思藉此兩次法院判決,統一法律見解,尤其在馬案起訴前,南檢與北檢的見解本已不同,而同一檢察官(侯寬仁)於辦理馬案的特別費與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類同特別費)兩案的法律見解亦不相同(還被地院合議庭在判決書裡明文指摘(該合議庭剛好抽籤同時分到審理這兩案),真是丟臉丟到家裡去了。不知檢察系統這樣力挺侯寬仁,到底有啥好處或用意。

況且,第三審是法律審,馬案背信部分二審已經無罪定讞,而貪污部分亦只能就一、二審的法律適用有違法的部份上訴,說實在的,一、二審的判決理由寫得那麼清楚,我怎麼看也看不出來,到底檢察官如何能找出判決違法的理由以供上訴哩。



vonivoni

老百姓的聲音

 2008/01/01 07:43

雖然受到嚴厲的檢核

遏止歪風嚴格執行首長支領公費制度接受法律規範

卻不像其他人老是以死人作自己犯錯的擋箭牌

這可提醒警惕了多少行政主管

往後只期待

不是關在門內優柔寡斷的乞求老天爺保佑好人

而是像這次忍辱負重的帶領著台灣走出去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8-01-01 11:34 回覆:

 

 

嗯。我以前在文章: 馬英九被起訴,對他是壞事嗎?就說過類似的話,我現在還是認為馬英九被起訴,對他與對台灣人民來說,都是件好事。

你聽說過"清官誤國"這一說嗎?這是老殘遊記的作者提出來的說法,我蠻認同的。

馬英九以前做法務部長時,就有點學者從政不食人間煙火的味道。我對於他當時施政的優先次序與資源運用,就不太以為然。後來的陳定南部長,我覺得過於拘泥小節,沒有大格局,在興利除弊上,他並無建樹,總結來說,他只能說是個清官,但是否是個能吏,我覺得實在還差得蠻遠的。

馬英九不被這樣蹧蹋一下,體會人民的痛苦,上台後很難期待他能有所作為。我很期待他上台後,對於我國司法系統,配合新任司法院長、副院長,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等,徹底的做一番大改革,可長可久,贏得人民的信任。

這幾次法院對於社會矚目的幾個相關案件的判決,都令人耳目一新,讓人對於行政與立法失能、空轉的台灣,還有個司法的獨立與公正,可以期待,實在令人欣慰,實是不幸中的萬幸。

所以,馬英九選上後,我認為第一個要整治的,就應該是無法可管的檢察系統。先把那個以和稀泥出身的陳聰明檢察總長幹掉吧。



Reed

陳定南

 2008/01/02 21:57

http://blog.udn.com/chouhwa/527138 

敬請人道支援八旬阿嬤【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8-01-03 11:43 回覆:

 

 

陳定南的人格受人欽敬。

陳定南所看到的司法問題,其實其他人也都看得到,說到都不想講了。

看到問題是一回事,改正問題又是一回事。

陳定南擔任法務部長的實際建樹,我持比較保留的態度。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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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vchen123&aid=1491121
 引用者清單(2)  
2008/04/24 19:01 【老痞子在UDN】 馬英九特別費案 無罪定讞
2008/01/04 09:57 【老痞子在UDN】 告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