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雙屍案 謝依涵一審死刑
2013-10-30
謝的犯行 已到最殘酷程度
〔記者錢利忠、張文川、吳柏軒、洪定宏、侯柏青/綜合報導〕轟動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昨宣判,士林地院合 議庭認定「蛇蠍女」謝依涵謀財害命,對遭下藥昏迷「如嬰兒般無力抵抗」的陳進福、張翠萍夫婦痛下殺手,為求脫罪還編出計中計,且「多次翻供牽連無辜,求其 生而不可得」,法官直指謝依涵犯行已到了「最殘酷」程度,依強盜殺人等罪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法官表示,無論謝依涵有沒有被陳進福迷姦、包養,她都沒理由殺害張翠萍,「她殺害無辜的張翠萍,光這點就該判死!」且謝女犯案兩天後就喬裝盜領財物,殺人動機顯然包括謀財。
合議庭認為,謝女犯案歷時甚長,若人性尚存,隨時可停止,以她的求學、工作經驗研判,智識程度高,「不該做出這般殘忍犯行!」須為犯行負全責。
謝穿紅內衣 想博好運無效
謝依涵昨被拍到剪短頭髮、配戴粉色小花頭飾,還刻意穿紅色內衣出庭聽判,想要博好運,法官宣判前她喃喃自語,狀似禱告,聽到被判死刑後,霎時倒抽一口氣,隨即恢復冷靜,委任律師鄭凱鴻說一定上訴,並說最後一次律見謝依涵時,她說:「就算判死刑,也會坦然面對。」
殺害無辜張翠萍 就該判死
陳進福胞妹聽判後激動說:「該死,死一次不夠!」張翠萍胞弟拭淚說:「感謝法官還給我們公道!」但死者家屬認為謝女不可能獨力完成全案,質疑其男友祝宜峯是共犯,並已提告,案由士林地檢署偵辦;另媽媽嘴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三人獲不起訴案,高檢署再議中,近日作出結果。
謝女被判死,呂炳宏昨說:「她必須承擔自己的所作所為。」股東歐石城也說:「這是對死者最好的安慰!」謝依涵住在高雄的母親,自女兒被收押後就不曾在社區出現,無法得知其反應;但有鄰居說:「才一審而已,要等三審定讞才算數。」
對於判決是否違反人權兩公約的精神?合議庭解釋,台灣尚未廢除死刑,法院無權決定廢死,謝依涵犯行已到了「最殘酷」程度,可以判死。
死者家屬 不信謝一人犯案
判 決指出,今年二月十六日,謝女在新北市八里左岸「媽媽嘴咖啡店」下藥迷昏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分別攙扶兩人到距離咖啡店一百卅公尺外淡水河畔的紅樹林,持 水果刀割斷兩人頸部動脈,棄屍紅樹林內。檢警勘驗屍體時,謝女還假意向未婚夫祝宜峯哭訴:「他們怎麼那麼狠心!」意圖誣指咖啡店股東涉案,誤導偵辦。
謝依涵變裝扮老,假冒張翠萍去農會開保險箱未遂,行兇後又拿張女身分證試圖開箱,盜領陳的存款,落網前還侃侃而談,無絲毫膽怯;檢警回想辦案經過,不寒而慄說:「心機太重啦!」
士院比對她近三年的薪資收入,扣除與案情無關款項,多出九十幾萬元,推論她可能接受陳的資助,交情匪淺,她卻在殺人後,春節開工首日就迫不及待去冒名盜領財物,足認有謀財的殺人動機。
非為錢? 謝依涵2審駁強盜殺人死刑
作者: 趙國涵 | TVBS – 2013年12月19日 下午6:28
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被告謝依涵遭起訴,一審判處死刑,高院2審下午再開庭,提訊謝依涵,上回法官自掏腰包買了日本描述死刑犯心境的知名小說,當庭送給謝依涵,期待她說真話,這回她帶著書再度出庭,卻始終保持沉默。
委任律師說,希望法院重新調查謝依涵和死者陳進福的不倫戀,希望法官親自勘查被害人陳進福家,但法官認為肉體關係去現場看不出來,暫時裁定駁回,全案最快農曆年前宣判。
記者vs.被告謝依涵:「謝依涵,妳書看了嗎?妳認罪嗎?」
八 里雙屍案再度開庭,被告謝依涵一臉平靜踏進法院,戴著手銬的雙手捧著「與絕望奮鬥」,描述日本少年死刑犯心境的寫實小說,是上一回法官當庭贈送的禮物,承 審法官邱忠義還說,讀完不哭的人無心悔改,當時謝依涵微微點頭,原本法官期待她能說實話,再開庭卻換來謝依涵的保持沉默。
一審獲判死刑,委任律師2審拚翻盤,提出重新調查,希望犯案動機能往不倫戀方向調查,律師還說,希望法庭實地勘驗現場陳進福家,但法官質疑,肉體關係去現場看得出來嗎?裁定暫時駁回。
律師還希望法庭舉辦量刑辯論,強調與其看小說,不如幫謝依涵做人格調查,評估再犯可能性,能藉此證明謝依涵有心悔改,獲得法官同意。
犯案後始終強調下手動機是情殺,否認貪財,謝依涵的律師還申請鑑定17件珠寶真偽和價值,就是證明陳進福和被告關係密切,企圖扭轉強盜殺人罪名。承審法官表示,會聽取被告意見,進行調查,這起震驚社會的殺人案最快農曆年前就會宣判。
八里雙屍案
2013年八里雙屍案,又稱八里雙屍命案、媽媽嘴咖啡店命案或媽媽嘴咖啡店殺人事件,簡稱為媽媽嘴命案、媽媽嘴案,是一起發生於臺灣的刑事案件[1]。被害人為臺灣富商陳進福(1934年生、79歲)和實踐大學副教授張翠萍 (1956年生、57歲)夫婦,分別於2013年2月26日及3月2日被人發現陳屍在新北市八里區淡水河岸邊,經過辦案人員相驗解剖後,認為案件有「他殺」嫌疑。[2]新聞媒體在報導時稱此為《龍門客棧》現代版。[3]
事件關係人
- 被害人(死者)
- 主兇
- ,媽媽嘴咖啡店女店長,1985年出生,2009年畢業於資訊管理學系,案發時28歲。謝依涵在中,曾自爆,同時交往八位男子。謝依涵長庚大學日記劈腿[4]
- 已撤銷罪名
曾在謝依涵初供時,被指為實際動手之兇手,遭到聲押,因證據不足而被駁回;目前皆已因查無事證,陸續被撤銷嫌疑。
經過
- 疑似案發原因一
- 謝依涵覬覦張翠萍的價值高達新臺幣4000萬元的珠寶,在取得陳進福贈與的鑽石戒指後,曾戴著鑽戒炫耀給張翠萍看,「這是陳伯伯送我的!」。引發張翠萍的戒心,張於2012年9月將其珠寶移往臺北市北投區農會保管箱存放。謝依涵期間多次前往設法打開保管箱,但因未攜帶張翠萍的身分證而被行員拒絕。最後才會以呂炳宏的小孩滿周歲為由,邀請夫妻倆到店內慶賀,計畫謀財害命。[6]
- 疑似案發原因二
- 雙屍命案發生後,死者陳進福帳戶內的300萬元遭盜領一空,專案小組發現謝依涵自2012年起,就有幫陳進福操作股票之跡象,疑陳進福因其戶頭資金,遭謝女在股票操作失利與款項被盜領(帳面損失約200萬)的情況下,2013年起,持續向謝女追討短缺之資金。案發當天可能是雙方談判失和,因而遭致被謝女殺害棄屍。[7][8]
案件歷程
辦案技巧
- 臺灣系統,在2013年偵辦時、調閱警方與民政系統共305具影 像資料時間長達1個月,將謝依涵、呂炳宏、張翠萍、陳進福等人的車輛軌跡與通聯紀錄輸入後、將零星、片段資料,分析影像、比對車號進行交叉比對。鎖定死者 失蹤前、屍體被發現後,失蹤當晚究竟是赴誰的約會?警方表示,「人證會有記憶上的遺漏或誤差」,但科學辦案完全以證據說話。科技防衛城八里雙屍案監視器[25][26]
後續
- 八里雙屍案的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王可富、魏憶龍,2013年7月25日代表家屬召開記者會,宣布對嫌犯謝依涵的男友祝宜夆提出殺人、詐欺取財、共同遺棄屍體罪等告訴。[27]
- 2013年8月27日開 庭審理八里雙屍案,由合議庭訊問涉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的被告謝依涵,謝女自承,陳進福從4、5年前起便常到媽媽嘴咖啡店內作客而認識,法官問:為何陳 進福後來贈與她數10萬元,還有約18件飾品?謝女沉默許久、吞嚥口水後答:「是為了示好。」她說,當初陳進福主動要認她當乾女兒,但兩人從未有正式儀 式,也未對外公開,而陳進福為教她操作股票,不但匯50萬元到她戶頭,告知「賺了就算是給妳的獎勵」,還每周都到她住處1樓交誼廳教她操作股票,2人往來 密切,但陳進福要她保密。謝依涵說,之後因家中有(經濟)需要,才開口向陳進福借款,陳進福也告訴她「可以直接從妳戶頭領」。法官好奇,既然陳進福將款項 存入謝依涵元大證券戶頭,又沒寫借據,不代表贈與嗎?謝依涵答:「這是為了方便,也是他對我的信任。」法官追問,陳進福從何時開始從借款轉為贈與金錢、飾 品?謝依涵當庭說:「從我們第一次發生關係後。」她也為當庭男友祝宜夆喊冤,指外界謠傳是祝宜夆要陳進福認她當乾女兒,「這件事是沒有的。士林地院[28]
- 2013年10月29日下午5點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兇手謝依涵遭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士院法官認定謝依涵是「強盜殺人」。刑法第332條規定,「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29]
- 2013年11月7日全案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召 開接押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謝依涵。接押庭法官潘長生對謝依涵說,犯後態度很重要,相信若重來,「妳會有不同做法」,「我相信人性本善,每個人都有良 心」,他相信謝依涵良心也受到折磨,希望謝依涵到下次開庭前,能夠深思,全盤托出實情。謝依涵聽聞這一番話,淚流滿面。她仍否認為財殺人,她說,殺害陳進 福的動機,是因為「陳進福對我做了一些事,把我當作玩物」。至於殺害張翠萍,謝依涵說,她聽陳進福敘述與張翠萍從相識到結婚的過程,她不滿張翠萍沒有付出 代價就得到這麼多,「我覺得很氣,不公平」;潘長生聽聞反駁,張翠萍靠著用功讀書,也有付出。謝依涵最後表示,希望盡快還給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一個公道。 法官問,「妳所謂的公道是什麼?死刑嗎?」謝依涵想了一下說,她在看守所時曾想過,若換成她是被害人的家屬,她會希望得到這個答案。她邊哭邊說,若從頭, 她會選擇別的方式解決問題,但不管如何懊悔,她都必須負責,事出必有因,不管「因」是什麼,都不該奪走2條人命。此外,她也希望盡快還給其他被牽涉者清 白。[30]
隔年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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