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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救護車是要收錢地
2009/11/25 10:33:23瀏覽610|回應0|推薦0

項目

收費金額

救護車

 

1.基本額新臺幣600(行駛五公里內者)

2.超過五公里者,每公里之收費額以新臺幣40元計算。

3.過橋過路費按往返實際金額收費。

4.隨車使用藥材,按公、私立醫療機構收費標準

醫師

醫師費每小時以新臺幣1500元。

護士

護理人員費每小時以新臺幣600元。

初級救護技術員(EMTⅠ)

初級救護技術員每小時以新臺幣400元。

中級救護技術員(EMTⅡ)

中級救護技術員每小時以新臺幣500元。

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

高級救護技術員每小時以新臺幣600元。

說明

1.醫護人員費用,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

2.未具救護技術員身分,不得執行救護車業務(即不可收費)。

3.救護技術員應隨身攜帶證照備查,證照過期者亦不得收費。

4.病人已送達醫院或家中,因醫院、病人或家屬要求救護車等候,救護車公司可依上列「醫護人員費用」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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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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