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5/31 06:22:52瀏覽746|回應3|推薦21 | |
引用文章『台語文』創作爭議之我見 〈注音符號〉 國民政府推行的北京話有了注音符號先行,而且在老蔣來台把這套既方便又實用的音符融入了台灣人的語言學習當中。 其實我認為:既然台灣人(普遍的閩南人)流著和大陸相同的血液,我們即應該好好的發揮這古老東方人的漢字語言優勢。 日據時代的「漢文」(時稱『暗學』)是公認的台灣語言的啟蒙始祖,現在的政治為了意識型態公然不認同本身優異的文化傳承,簡直可鄙到了極點。 要學台灣話(閩南語)應當要發揚歌仔戲及布袋戲的文化。 ●歌仔戲(七字仔)是最正統的台灣(閩)話,布袋戲亦不遑多讓。 那些台獨意識高漲的政客拿著阿斗仔(外國人)的文字當成寶,以阿斗仔學習台灣話的眼光來看待台語文化(以外國傳教士來看台灣),真是可惡極致。卻不思以現有的國字注音符號,再創造一些如同日文的『濁音、和鼻音、破音』的符號出來,即可完成一些特殊台語發音的文字注音了。 台灣的「羅馬拼音」是以前傳教士來台時,為了方便與台灣(閩)人溝通所拼奏出來的語言文字。 所以不應當使用那種不倫不類的文字貽誤台灣子弟。 雖然大陸、香港的國語拼音也是以羅馬字拼奏,不過本質上使用的還是中國漢字,由此可見一個區域的文化不是說改變就能改變的,如同蒙古字、藏族字、回文等。 因此,那些政治意識掛帥的政客應思自然之道,而非以外國傳教士的見解強加諸在台灣漢人或其他族群身上。 千萬不要以外國人的角度來看台語文化教育!
~2011.05.31 清晨~ |
|
( 知識學習|語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