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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es are girl's best friend!
2008/07/26 12:01:48瀏覽578|回應0|推薦3

轉電視看到陶子在一個節目中說,為了參加金曲獎,她買了很多雙鞋. 但只和小姐要一個鞋盒.
回家後,和老公報備只買一雙,其他的全偷渡到鞋庫去.
 
令我會心一笑.
 
即便老公常不在,不管我買幾雙鞋老公也看不到管不到,但我的確還是習慣性的不拿鞋盒只拿鞋套. 只是單純覺得那些鞋盒十分佔位置.
 
但每回賣鞋小姐總是對我露出: 我瞭~ 的表情,一副她知道買超過一雙鞋帶回家時,要把其他雙當小老婆一樣的藏好的無奈苦衷.
 
可見應該是有很多主婦有這樣的...動作.
 
好像我們多買了一雙鞋,是什麼罪大惡極之事. 我看偷渡鞋子回家的刺激感大概不小於出門偷漢子吧.
 
鞋子和包包之於女人,等同於車子和playboy之於男人.
 
想到自己這輩子目前為止買過最貴的一雙鞋,是一雙Hemes的高根涼鞋.
兩萬兩千塊.台幣.
 
也不知那年自己發什麼瘋.
可能為了慶祝自己的薪資雙倍調漲,在那年買了隻Hemes的手錶. 很得意的帶著手錶走進台灣的Hemes店去逛.
那時候只知道它們的包包很貴,多貴也沒個概念. 想說鞋子應該不至於貴到哪吧,隨意的請店員拿了雙細根杏色涼鞋給我試.
 
那雙鞋的線條還真是美. 自己也缺一雙約會的涼鞋.
很豪氣的問都不問價錢請店員包起來.
 
當簽卡單上的數字擺在我眼前時,真是騎虎難下! 我後悔了!但,你怎麼能在這樣的店,結帳時告訴店員: 老娘不買了!
 
硬著頭皮,在簽名欄上畫押.
 
哇勒,我真是見識到Hemes的厲害!
果真是面子會害死一個女人!
 
然後這雙鞋老娘只穿過它亮相兩次.
 
一次真的穿著它去約會. 細細的根,穿起來搖曳生姿. 嗯,that just costs me 11000NT..
一次穿著它和老妹及朋友去吃飯.
那家餐廳燈光昏暗,途中想上洗手間,得下到地下室去.
這下可好,細細的根踩在有點陡又昏黃的樓梯.
我摔了. 從樓梯一半一腳踩空屁股一路蹬到樓梯底.
 
一群聚餐的老外目睹一切,在愣了3秒後全都噗嗤笑出來!
 
看! 早知道我那天就不要穿那麼淑女還要裝優雅的穿那雙貴死人的鞋!
 
這以後只有時會從鞋袋裡拿出來看一看,摸一摸,嘆口氣.
唉,兩萬兩千我可以買個10雙不錯的鞋了,還不會害我在老外面前出糗.
 
不過有個好處,即使我有能力買一雙1,2萬的鞋,或那雙貴嵩嵩的鞋設計的有多美,我都不會再對那樣的鞋動心了.
 
畢竟我可不想抱著小孩摔在半路,現在人可是沒那個同情心會來扶妳一把了.
 
老公應該會感動我不買貴的鞋吧喔?!
 
( 休閒生活時尚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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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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